发展社会工作的“三观”分析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2

 

发展社会工作的“三观”分析
来源: [object] 中国社会报  时间: 2008-01-10 08:44
 
自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后,我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就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一年来,不论是民政系统,还是其他部门,都高度重视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特别是绝大多数参与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的地方民政部门,在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都进行了可喜的试点工作,有的还取得了突出成果,为在全国推广提供了经验。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对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社会工作的内容和意义还缺少认识。本文就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社会工作的意义进行分析,以期推动这项事业在民政系统的进一步开展。
 
微观作用
可以解决多样化、个性化、复杂化的社会问题。专业社工最大的特点是遵循专业理念,用专业的理论和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所面临的个别化问题,而不是对服务对象包办代替,社工与服务对象共同分析,共同面对,调动社会资源,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是“授人以渔”。所以,在处理多样化、个性化、复杂的社会问题时,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比一般行政方法、经验方法要有效和长远。
可以促进高校社工专业大学生就业,使其学以致用。目前,我国设有社工专业的高校211所,专科院校32所,专业毕业生每年上万人,绝大多数无法在社会服务领域就业,究其原因,一是事业单位饱和且没有专门社工岗位,二是没有种类繁多的民办社工机构。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工作,可以通过事业单位吸纳(因其人员饱和以及事业单位下一步改革的原因,可能吸纳有限),特别是通过创办服务不同对象的民办社工机构来吸纳社工专业大学生,以解决其学以致用的问题。
就民政系统来讲,有助于实现“大民政”思路,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多年来,民政系统特别是基层民政干部人少事多,这一直是困扰各级民政领导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如何解决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问题,想了不少办法,如加强社区建设,在乡镇加强民政所或民政办公室建设等,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直接做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服务力量薄弱的问题。借助目前中央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机会也许可以解决这些难点。民政部门可以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主管部门的双重优势,培育发展大批适应社会需要的公益性民办社工组织,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其为有需要的包括民政对象在内的各类弱势群体服务。这样无论是数量还是专业化程度都可以大大增加民政领域和民政范围一线服务人员的力量,同时也可以大大拓宽民政服务的范围,还不增加政府的编制和巨大的财政负担。这方面无论是上海浦东新区还是深圳市都做了很好的尝试。
中观作用
有助于改革财政投入方式,促进公共财政建立。从使用人才的角度看,建设宏大的社工人才队伍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要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服务队伍来服务社会。服务社会需要载体,传统的事业单位吸纳不了,又不可能办大量新的事业单位,让民办社工机构提供服务是个好的选择,但政府应该为这样的服务埋单。建设宏大的社工人才队伍,首先要求民政部门以开放的视野促进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其次要求财政部门单列科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购买民办社工机构服务,进而发展到以后财政投入不是以所有制论,而是以是否能提供社会迫切需要的社会服务论。这样,无论是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的投入资金比例还是投入方式上都应作重大调整,从而逐步向公共财政方向发展。
有助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社会管理方式。目前政府部门对社会的管理和服务的一个基本方式是通过创办、管理事业单位,进而服务社会。而建设社工人才队伍,发展多样化、适应不同服务对象的民办社工机构,必然要求民政部门转变职能,调整管理方式,由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民政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的管理,转变到通过资金、资产等经济手段和政策、标准、法规等法律手段,代表政府对所有提供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进行管理。当所有制不再是民政部门是否管理的一个必要条件时,民政也才能真正成为“大民政”。
有助于实现中央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笔者认为,实现这个新格局的基础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难点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可以通过民办社工机构这个载体,通过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服务于弱势群体,服务于有需要的人,把他们纳入到党和政府的服务中来,同时通过“社工引领义工,义工服务社会”,从而促进公众参与社区建设等公共事业。
宏观作用
自党的十六大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以来,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便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得到了加强。但是,还应该看到这样的一些现象:1亿多流动人口的社会问题和精神需求问题,20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和谐问题,单亲父母的困难及其子女的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和谐问题,家庭矛盾及其演变成家庭暴力和刑事犯罪问题,婚姻家庭综合服务问题等。这些问题涉及面广,后果严重,而且这些人群的社会问题,单靠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解决不了,因为他们服务对象固定,且没有那么灵活的服务方式和专业的服务技术;单靠居(村)委会解决不了,因为他们目前的状态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主要精力用来完成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给的任务;单靠各种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也不行,因为他们是按照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上门寻求帮助的特定人群服务的。而民办社工机构恰恰能主动解决这些问题,因为社会工作最本质要求就是“以人为本,助人自助”,专业社工的职业操守就是“平等、接纳、民主、尊重、保密”等尊重和平视服务对象的规定,社工不仅可以接待上门的服务对象,还会主动出去寻找问题人群,协助解决问题。同时,民办社工机构为了生存也会主动发现问题,积极向政府提供服务项目并协助服务对象解决社会问题。这样,通过发展民办社工机构,积极开展适应不同群体需要的种类繁多的社会工作,就能解决大量普遍性的社会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社会工作,无论是对民政部门履行职责,还是对整个国家构建和谐社会;无论是对服务对象解决问题,还是对服务队伍加强专业化建设;无论是对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还是对整个社会建设,都将产生重要的、不可低估的作用,实际上是落实中央要求,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级民政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务实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民政系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新发展。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教育科技处甄炳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