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社工自立社会的命脉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2

 

品牌:社工自立社会的命脉
 
如果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奠定了战略基础,那么,2008年6月全国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的正式举行,则将为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奠定宏大的人才基础。由此,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在我国掀开了波澜壮阔的历史一页。
随着职业化进度的不断加快和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在未来数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大量的民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会不断出现,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队伍也会不断壮大。而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必将促使社会工作服务朝着服务功能分化、服务内容细化、服务质量优化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大量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需”而生,在发展中凸显自己的特色,在竞争中寻求自己的定位;另一方面,大量的社会工作者也会随之应“需”而变,在服务中提升自己的水平,在竞争中发展自己的特色,在成长中打造自己的品牌,最终成为服务人民、声闻四方的优质服务的提供者、和谐社会的构建者。
社工服务对社工的素质要求
社会工作者如何在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大背景大潮流中,借契机起步,与时代同步,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寻找自己的出路,确立自己的特色呢?根据社会工作的特性,我们不妨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看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对于社会工作者的素质要求:
总体要求——专家和杂家。从社会工作者所应具备的价值观、所要掌握的知识、所能运用的技巧和所要服务的对象来看,社会工作者应该既是一个专家,又是一个杂家。所谓专家,是指社会工作者因为是专业服务的提供者,因此他必须精于一技、专研一道;所谓杂家,是指社会工作者既是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的服务者,同时又是各种困境和无数难题的破解者,因此,只有做到兼收并蓄、旁及百家,才能应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动态要求——与时俱进。社会工作的对象是人,而人是千差万别的,人又是不断发展的。社会工作者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提升服务技能,才能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诉求、符合不同的时代要求。因此,它要求我们社会工作者必须是一个高素质、复合型和具有持久学习力、与时俱进的专业人才。
专业要求——多种任务,不同角色。从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来看,社会工作者既可以是直接服务的提供者,还可以是直接服务的督导者,又可以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管理者,还应该是社会政策的影响者和制定者,更应该是社会工作的研究者。
社工培养的发展方向
从目前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处于推进的起步阶段这一实际情况来看,社会工作的直接服务者和间接服务者,在宣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提升社会工作的服务水平、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制度建设方面处于相对比较关键的位置,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进程,亟须我们加以关注并着力培养。而作为社会工作者本身,必须朝着这样的发展方向去努力:
一是“专科化”的社会工作直接服务者。社会工作者不仅是直接服务的提供者,而且还是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的宣传者,以及社会工作职业形象的具体体现者。人民群众主要就是通过社会工作的直接服务者来感受社会工作的内涵和精髓的。因此,社会工作直接服务的提供者不仅要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社会服务,还应该通过经验的积累、能力的提升,成为某一个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或者解决某一类社会问题的“专科医生”,最终成为某一服务内容的“品牌”或者形象代言人。
二是“专才化”的社会服务机构管理者。随着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政策的调整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速度必将加快,今后将会诞生大量的民间社会服务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因此必然需要大量的社会服务机构的专业管理人员,他们不仅具有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懂得社会工作的理念,掌握社会工作的技巧,而且还是个非营利组织的优秀管理者,熟悉非营利组织的战略、财务、人力资源、志愿者、项目、营销、筹款、信息资源以及评估和监督等管理工作,是整合社会资源、运作服务机构,领导社工人员、提供专业服务的高级“专才”。
三是“专家化”的社会政策制定者。社会政策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境内外社会工作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是通过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来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我国现有的社会政策(从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一直到中观层面的社会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等)行政色彩较浓,缺乏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因此,亟须一批既具全局意识和国际眼光,又富实践经验和理论素养的专家型社会工作者,来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影响公共行政的决策。
百舸争流,持久者胜!芸芸众生,有“我”者存!持久,就是需要不断地创新服务内容;有“我”,就是需要不懈地创立服务品牌。无论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还是社会工作者本身,只有确立了服务特色,创立了服务品牌,最终具备了区别于其他机构或者人员的独特个性和魅力,才能成为服务人民的专家、机构管理的行家、品牌竞争的赢家。
(作者系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副主任、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朱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