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研究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2

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研究
来源: 原文转自《2005′发展中的上海社会工作》,上海市民政局职业社会工作处编  时间: 2006-02-22 14:57

进入二十一世纪,上海的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面临着新一轮的机遇与挑战。提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统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新时期的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全面提升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整合社会人力资源,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互动,人与社会的和谐互动。围绕和谐社会“人”的建设这一主题,上海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培育专业化的社工队伍,改进公共管理,改善社会服务;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全民参与义务工作,扩大社会参与,增进社会认同。
      建立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培育一支专业社工带领下的全民义工队伍,是对社工、义工这两种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是实现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社会化的新方式。本文通过阐述建立“两工联动”机制的社会意义,疏理“两工联动”的主要概念及要素,探索“两工联动”的发展模式,结合“两工联动”实践活动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未来本市建立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发展对策。

一、建立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的社会意义
   (一)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提高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胡锦涛同志指出,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归根到底是要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是实现这两种和谐不可或缺的力量。中共上海市委在《关于本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意见》文件中就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完善社会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激励扶持制度,推进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公共管理和社会援助等活动。”
      社工、义工“两工联动”,可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社工是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职业助人者,针对个人及社会问题,可提供系统有效的工作方法。义工则可以承担大量非专业性的工作,为社工的服务提供人力支撑。两者联动能够优势互补,共同致力于一些预防、补救性工作,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采用“两工联动”的机制开展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组建了一支370余人的禁毒专业社工队伍,发展禁毒志愿者636名。社工、义工联动,在防止药物滥用、帮助吸毒人员重返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社工、义工“两工联动”可以传递社会关爱、传播社会文明,播撒和谐社会理念。社工将“平等”、“接纳”、“分享”等理念传授给义工,而义工又将这些理念传播给更多的人,实现了全社会关爱的延续和文明的传递。两工联动可以播撒“爱心”和“文明”,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础和共同理想。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社工在开展社区青少年服务时,招募了热心青少年服务的义工4505人,并按照社工与义工1:5的比例进行配备。通过社工与义工的共同努力,该中心为全市61422名社区青少年建立了档案,提供个案服务32544人次。开展外围访谈149827人次,以各类方式接触服务对象307940人次;开展小组工作279个,7995人次参与;开展社区工作2866个,67810人次参与。社工、义工联动,扩大了青少年服务的受惠面,实现了社会关爱的广泛传播。
社工、义工“两工联动”可以促进社会进步、扩大社会和谐。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离不开一个广泛参与的公民社会。而社工和义工正是构建公民社会的基石。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发动群众,群众参与义工,义工协助社工。通过两者联动,引发的循环效应,可以使社工理念、义工精神深入人心,吸引社会各界的人士投入“服务社会、奉献关爱”的行动中,社会参与的范围与层次得到不断延伸和扩展。人们在群体互动的过程中,加深了对他人、对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在服务和奉献的过程中,增进了人际和情感的交流,培养了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扩大了社会和谐,促进了社会进步。
   (二)有利于满足社会服务的需求
      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1.3亿,占总人口的10.2%,上海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有260多万,在全市人口中的比重不断提高。截至2005年底,各类救助人员总数达65.2万人。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资源相当紧张,供需矛盾突出。根据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未来五年,上海将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事业的投入力度,建成10万张养老床位,居家养老服务覆盖25万人,设立经常性社会捐赠点500个;深化社区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的改革,新增社区类民间组织1万家以上,组建一支3万人的职业社工队伍和一支30万人的社区义工队伍。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社工、义工“两工联动” 机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开辟了开发人力资源弥补服务资源不足的新思路。“两工联动”可以解决现有服务资源无法解决的“质”和“量”的问题。社工参与社会服务,运用专业方法,指导义工服务,可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有限的服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义工参与社会服务,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人力不足的社会服务现状,分担社工繁重的工作负担。据统计,在一些国家,义工服务每年创造的价值可达国民生产总值的8%到14%左右。以美国为例,义工每年的服务相当于900万工作者的全时工作量,相当于2250亿美元的经济价值。
   (三)有利于促进社工、义工的共同成长
      社工、义工在“两工联动”的过程中,各自的需求得到满足,各自的潜能得到发挥,有利于两者的共同成长。一方面,社会工作为义工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了新方式。由社工及其机构,组织义工开展服务,可以形成义工管理的长效机制。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可以帮助义工正确认识自己、对待他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公民责任;社会工作广泛涉及社会福利服务的各领域,提供种类繁多的各项服务,可以拓宽义工服务的范围和空间,充分满足个人奉献社会的各种诉求;社工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指导义工开展服务,可以提升义工的服务水平;社工帮助义工获得机会参与解决社会问题的机会,使义工丰富了生活经验,学习了新知识,获得了成长。另一方面,发展义工也是完善社会工作制度、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从宏观层面来看,培养一批义工围绕社工开展服务,是对社会工作的一种重要支持和补充。从微观层面来看,在与义工的互动之中,社工组织、协调社会资源的能力得到了提升,与人交往的实务技能得到了增强;通过义工的服务建议或批评,还可以促使社工反思自己的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义工的加入可以改善社工的服务,促成社工的自决及成长。
(四)建立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符合国际义工发展趋势
      发展义工服务,建立义工服务机制,已成为一种全球浪潮和国际时尚。联合国2001年最新修订的《全球义工宣言》称“义工服务是公民社会的基石,它体现了人类的至高情操——追求世界的和平、自由、机会、保障和正义。通过义工服务可以达到三个目标:一是发展和壮大社群、关怀和服务的价值观;二是帮助个人行使市民的权利和义务,终身学习和充实自己,发挥潜能;三是消除分歧隔膜,建立友好关系,在和谐的社会中共同生活,携手创新,面向共同的挑战,开创美好的未来。”
      义工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及其功能变得越来越重要,建立规范化的义工服务制度,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特别是与社工机构的合作,已成为一种全球共识。建立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可以扩大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层面,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爱的表达,以此抗衡社会变化所引发的人际关系淡漠及社会疏离感的产生。义工服务已不再停留于单一的“施舍”阶段。促进个人及社会成长的义工服务已经成为全球各国市民生活的一部分。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内就活跃着一支国际化的义工队伍。这支队伍由各国驻沪领事的夫人所组成。他们在社工的安排下,轮流在每周的固定时间,到儿福院作义工,照料孤残儿童。另外,还有一位国际友人专程请假从英国赶到上海,自费从事义工。由此可见,参与义工服务已成为一种国际化的行为。而建立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符合未来本市义工服务的未来发展趋势。

二、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基本概念
      在上海社会工作、义务工作发展中,人们对“社工”、“义工”等概念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要深入剖析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首先必须要明确社工、义工的基本概念,掌握两者之间的联系及区别。
  (一)义务工作的基本概念
      1、定义及要素
      义务工作是指个人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地参与社会服务的工作。简单的说,义务工作就是指个人自愿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从事义工服务的人被称为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也称“志愿者”,由英文“volunteer”翻译而来。
      义务工作由四个明显的要素构成。一是自愿性,即出于义工本人的意愿而为之,而非强迫或胁迫;二是无偿性,即从事义务工作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不索取相应的劳动报酬;三是相对固定性,即义工能服务于较为固定的义工岗位,在一段相对固定的时间内提供固定服务;四是多赢性,即义工服务既有利于改善机构服务质素,又有利于社工及义工本身。
2、义工的资格和条件
      从广泛的意义上讲,从事义务工作,并没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和限制。只要能拿出自己的勇气面对困难和挫折,愿意利用自己的时间为社会尽点责任的人,均可以加入义工行列。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即服务的可行性角度出发,一名合格的义工应该具备开展服务所需的相应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义工开展服务在决定参加某项服务前,首先要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要求,选择那些与自身的兴趣爱好、能力等相符的工作,并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一名合格的义工应当具备“一种精神”和“四个心”。一种精神是指“奉献关爱精神”,它包括对待义务工作所应持有的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以及对待服务对象所应持有的关爱互助的平等精神。“四个心” 是指义工全身心投入服务的过程中,要有平等心、平和心、平常心、平静心。一要有平等心,本着“人文关怀”来平等对待服务对象,为改进社会做出努力;二要有平和心,要平和友善地对待义务工作及服务对象;三要有平常心,坚持以常人的心态,既不好高骛远,又不好大喜功,能脚踏实地地把平凡的工作做好,相信自己具有从事义务工作的能力;四要有平静心,坚持不懈地努力,持之以恒,“任凭波浪起,稳坐钓鱼台”,能长期从事义务工作,杜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或“一头热”的现象。 
      3、义务工作的内容及对象
      义务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有效运用社会资源,协助解决社会问题及提高市民生活质素,由此可见,义务工作是无处不在的。从广义上讲,任何一项有利于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服务,都可以成为义务工作。任何一个市民都有可能成为义务工作的服务对象。从狭义上讲,义务工作主要集中在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公益、社区建设等领域,多以社区为活动平台,服务内容包括帮困济贫、助残扶弱、助学支教、社区环保护绿及其他公益性服务活动等。服务对象主要为需要帮助的特定人群,如社区中的老人、儿童、青少年、残障人士等。
      4、义务工作的优势及弱势
      义务工作较之传统的社会服务方式享有一定的优势。义务工作丰富的人力资源,不仅具有可观的经济价值,更蕴含着无穷的社会价值;义务工作尊重文化及传统,有利于推动社会多元化发展;义务工作增进人权与民主,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及正义;义务工作拓展社会参与,提供个人、团体了解人类、环境、社会需求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个人、团体、社区、社会的成长。
       然而,义务工作也存在着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首先,人们参与义务工作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义工服务始于个人自决和个人行动,缺乏理性的目标建构及行动指引,往往会发生“别人参加,我也参加”、“一窝蜂”等盲从现象。其次,义工开展服务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义工服务强调个人自律,对于义工行为的限制较少,缺乏有效约束。义工从事服务完全基于个人的道德约束及社会责任,因此,可来可不来等随兴而为的情况屡见不鲜。最后,义工服务缺乏必要的组织性和协调性。大量人员自发参与义工服务不能得到有效的组织、协调,同类型的义工服务又缺乏联系和整合,服务扎堆的现象时有发生,最终导致重复劳动、人员重置、效率丧失。
       由此可见,义工服务的持续发展需要借助社会工作的专业力量来弥补其规范和制度的不足。
(二)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
      1、社会工作的定义及要素
      社会工作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业工作。
      由上述定义可知,社会工作针对个人、团体(家庭或小组)、社区、组织、社会等与其外在环境的不当互动而形成的弱势情况,依托福利部门或服务机构的专业社工,运用专门的方法和技巧,协助案主改变或推动环境改变,促进两者的适应性平衡。
    社会工作具有如下几个要素:一是工作对象。包括个人、团体(家庭或小组)、社区、组织、社会等多个层面。二是服务提供者。社会工作一般由社会福利部门或服务机构实施,社会工作者是其关键力量。三是目标。社会工作旨在促进人与环境的“适应性平衡”。四是手段。实现目标的手段可以是助人自助,帮助案主提高能力,也可以是改变环境,推动社会重新组合,或综合运用上述两者。
      2、社会工作者的资格及条件
      以社会工作为职业的人员称为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社工不同于一般的社会事务从业人员,具有显著的职业特征。(1)社工掌握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理论。(2)社工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在香港,只有在督导指导下接受超过900小时专业实习的人员才能从事社会工作。(3)社工具有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4)社工在工作中善于开发和整合社会资源。(5)社工能实现“多角色”的转变。理想的社会工作者应该恰当把握专业活动的需要,实现发起者、调停者、倡导者、实现者、教育者、经纪人、充权者等多种角色的灵活转变。
      3、社会工作的内容及对象
      社会工作的实务工作围绕人类需求而展开,早期主要表现为对弱势人群的救助。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由高到底的各层次需求渐渐显现。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说,任何人都有可能存在需求不足,每个人都有其“弱势”的一面,人生会不断面对问题。因此,任何人都能成为社会工作的消费者。社会工作的工作对象不仅局限于弱势人群,而是拓展到全体居民。因此,社会工作在当代更多地被视为一种由政府和民间组织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集中于家庭和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康复服务、社区服务等社会福利领域。这种服务以无差别地协助任何人发挥潜能,帮助其获得最美好和最有效的生活为己任。
      4、社会工作的优势和弱势
      社会工作作为一项专业的助人服务,在国际上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逐步形成了几个专业优势:(1)理念的先进性。社会工作以“助人自助”、“案主自决”等理念著称,尊重人的选择,认同人的潜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2)方法的专业性。社会工作在实践过程中,发展形成了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政策、社会工作研究等方法为主的一系列专业方法。(3)资源的整合性。社会工作强调服务多元性,在服务中重视与心理、法律、医学等其他专业界别间的合作,较之其他专业具有更强大的整合功能。社会工作的专业活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和人际关系,帮助受助者寻求其所需的社会资源、获得情感补偿。(4)功能的全面性。社会工作具有预防、治疗、发展的积极功能。社会工作通过改善人的生活环境,提高人的心理素质,调整人的生活方式,增强人的互助合作,达到助人的目标。社会工作通过保障人的生活促进社会安全;通过维护人的权力促进社会进步;通过提高人的能力增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发挥人的互助精神实现社会的公平和繁荣。
然而,任何一项专业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局限,社会工作亦是如此。首先,社会工作本身存在着工作资源紧张的问题。专业机构可支配的服务资源是有限的,存在一个成本控制的问题。有限的人手及工作经费,与目标完成所需实际力量间的差异,成为困扰社工的首要问题。其次,社工缺乏一个外部的监督和反馈机制。社工的服务评价不应仅来源于专业机构和服务对象,更应来自于工作中中立的第三方视野,如义工等。最后,社工自身的信息渠道有限。社工形成正确的评价及结论建立在丰富的信息源和广泛的信息渠道之上,然而这项工作单靠社工之力是难以完成的。社工需要借助义工的力量,在社区中组建信息网络,正确、及时地获取民声及民意。   由此可见,无论是社会工作的运行过程还是社工的实际工作,都需要义工的辅助,以弥补其自身的不足,发挥其最大的潜能,推动社会工作的改进。
  (三)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解析
     1、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定义
     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是指在社会服务中采用“社工引领义工开展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改善服务”的运行机制,整合社工、义工的人力资源,实现两工“联动双赢、互补互惠、互动共进”。
     “两工联动”的核心是社工。社工是社区服务项目策划、组织、实施的主体。社工制定各类服务项目,根据需要招募义工、培训义工、组织义工、指导义工、监督义工、服务义工。“两工联动”的基础在义工。义工是社会服务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扮演着参与和协助的角色。义工开展服务依托于各类社会工作机构,需要专业社工的引导和带领。
     以社区为平台,以各类机构为载体,建立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就是充分发挥社工在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义工参与、协助、配合社工实施服务项目的积极性,形成“公务员凝聚社工、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带动各方”的良性循环服务链。如上海市红十字会就通过建构这一服务链,推动了公益活动的社会化。在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等公务员的积极倡议下,其下的专业社工策划了名为“博爱与你同行”的元旦公益活动,组织义工慰问住院儿童,配送新年礼物。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社工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向福旺食品公司募集了2万元的捐赠食品;通过整合人力资源,团结了公务员、外资公司主管、社工站站长等一批义工领袖,作为公益活动的主要力量。再通过这些领袖发动其身边的一批义工,如公司主管动员了部门的职工,社工站站长发动了社区青少年。该活动通过“两工联动”机制的运行,将公务员、社工、义工三方力量紧紧相连,汇聚成一股“爱”的强大暖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优势
      社工指导、发动、凝聚义工开展社区服务,义工参与、协助、分享社区服务经验,实现两者的联动是缓解社会资源紧张、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的必然选择。社工队伍是有限的、义工队伍是无限的,“两工联动”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的整合,有利于降低社会服务的运行成本;社工具有专业性,义工具有群众性,“两工联动”有利于提高社会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有利于形成人人平等、互相尊重的新型人际关系,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上海市东方医院在实践中充分发挥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优势。针对有限的专业社工无法满足病人日益增长的各类服务需求的情况,社工部探索以义工服务来缓解这一矛盾。社工部根据医院服务需求,募集、培训和管理一批义工。截至2005年10月,东方医院已有注册义工1070余人,累计服务时间达51661小时,服务人次达7834人次。大量义工参与导医、陪诊、陪聊等常规工作,分担了社工的工作,服务了广大病人。社工部的专业社工也通过专业指导、小组活动、服务评估等方法,为义工创造了成长发展的机会,如在节假日组织义工联欢,推选优秀义工赴香港参加沪港义工交流及考察活动等。社工、义工“两工联动”已成为东方医院病人服务的一大优势。
 3、社工、义工的区别
      社工和义工在社会服务的过程中是必不可分的,但是义工不能等同于或是取代社工。
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社会工作者是一群受薪的接受社工专业训练的工作人员;而义工是非受薪、非专业的人士,协助开展服务。其次,两者的服务范畴不同。社会工作的范畴主要集中于社会福利服务类别;义工的服务范畴可延伸至福利服务以外的服务类别,如环保、护绿等方面;第三,两者在社会服务中的角色不同。社工在社会服务中处于主导地位,是社会服务策划、组织、实施的主体;义工是社会服务中处于辅助地位,接受社工指导,配合社工服务;第四,两者的目标不同。社工的目标是助人自助,并确保服务的有效性;义工则多强调爱心奉献,注重义工在此过程中的成长及发展。第五,两者的手段不同。社工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义工通常不掌握此类方法,未接受过专业的训练。

三、国内外义工服务的发展模式
   (一)国内外义工服务的主要形式
      随着义务工作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和发展,各国纷纷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各种义务工作制度,鼓励和推动本国义工服务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方向发展。国内外的各种义工服务模式,依据政府与义工活动所形成的不同关系,呈现出三种主要形式:
    一是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推动义工服务。如香港社会福利署联合1400家非政府机构推行一项全港性的“义工运动”。香港的民间义工团体十分发达。其中最大的民间义工组织是义务工作发展局。这是一家从事义工招募、服务转介的民间机构。该机构通过聘任一定的专业社工,招募一批义务职员,由社工带领义工开展义工服务的登记、转介、组织、协调等工作。截至2003年,义工发展局在册义工达19000多名,累计服务受惠者达3760000人次,为香港义工服务的发展作出了很多贡献。
      二是由政府直接出面组织的义工活动。上海市普陀区自2004年以来试行公务员义工制度,在全区2500名公务员队伍中,倡导“争做义工为他人,个人社会同进步”的义工理念,并将义工服务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规定公务员每人每年累计参加义工服务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纳入公务员年终述职考核作为参考。经过一年多试点,目前普陀区公务员义工已有1900多名,占全区公务员总数的70%以上,公务员义工累计服务时间达4万多小时,全区有330多名公务员完成了40小时的义工服务。在美国,由政府直接出面建立义工服务机构。这些机构聘用专业社工,组织公民开展扫盲、医疗援助、环保、助老、儿童保护等方面的义务工作。美国政府组织的和平队,就是一个组织18-33岁的青年到海外从事两年义工服务的专门机构。
     三是由立法或者行政法规规定一部分社会成员必须从事一定时数的义务服务。美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颁布了《全国与社区服务法案》,鼓励青少年学生参与义务服务;我国台湾地区颁布实施了《台湾志愿服务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志愿服务;深圳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于2004年3月出台了我国内地首个地方性义工服务法规《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
二)国内外义工服务的主要特征
      1、政府主导明显,以立法和行政为主要推动手段。政府是推动义工服务发展,建立义工服务制度的主要力量。政府主导有助于在全社会倡导义工服务氛围,有助于将义工活动纳入制度化的轨道,有助于引导市民持久地开展服务。
       2、依托专业机构实施,依靠专业人士指导。随着义工服务的不断完善及发展,非专业化的组织及人员将难以统筹和整合义工服务资源,义工服务需要组织化的载体,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及支持。义工服务往往依托于专业机构,依靠社工的指导,成熟的义工制度的背后常常有一个相应成熟的社工制度。
      3、相关制度健全,管理机制纯熟。成熟的义工服务拥有包括义工招募、登记、评估、考核、激励、奖惩等一系列内容在内的义工制度,并形成了相对纯熟的管理机制。通过科学的管理和制度的保障,维护义工在服务中的合法权益,激发人们参与义工活动的积极性。这也是衡量义工制度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4、规定服务和义务服务相结合。针对时下,部分青少年由于学习和升学的负担而缺乏义工服务热情的现状,不少国家均采取规定服务和义务服务相结合的方法,吸引青少年或其他特定的人群参与义工服务,旨在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如韩国教育厅规定学生每年要参加40小时以上的义工服务,并将中小学生参加义务服务的实际情况加以记录作为升学和选拔的依据之一;墨西哥政府规定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从事6个月的义务服务,不参加义工服务就不能获得毕业文凭;尼日利亚禁止雇主雇用没有国家志愿服务证书的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我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把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学生的社会实践学分体系,将义工服务与正规课程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

四、上海探索建立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建设的发展背景
      随着社会工作、义务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重要作用的日益凸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工、义工的发展。在社工发展方面,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在义工发展方面,2002年,共青团中央下发了《中国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对青年参与志愿活动进行了规范;2005年11月,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老委办公室、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等十个委办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重点领域,推动义工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多次强调社工、义工在本市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2005年初,上海市政府将发展社工、义工列入了年度的重点工作;2005年3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了《加强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工作指导要求》,其中第26条明确提出了“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义工制度建设”的要求;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志愿者活动的意见》,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指导力度,推动全市志愿者服务的发展。
      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上海的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一支职业社工队伍广泛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矫治、社区管理等领域,服务内容涉及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家庭服务、矫治服务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与此同时,在社会各方的参与下,上海的义务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上海市普陀区自2004年8月起,积极开展社区义工服务试点,探索社区义工发展模式;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于2005年2月成立了慈善义工总队,开展经常性安老、扶幼、助学、帮困等慈善义工服务,探索慈善义工的发展道路。
     社工、义工的发展为本市建立“两工联动”的机制创造了契机、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二)推动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
      1、以政府为主导,推动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机制建设。普陀区在“两工联动”的探索实践中,确立了“党委政府引导扶持,职能部门规范指导,义工社团自律管理,服务机构组织实施,社工引领指导义工,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支撑,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由区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义工发展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区范围内经常性社区义工服务。由区委书记周国雄带头,动员全区的公务员投身义工服务。通过公务员倡导义工精神,在普陀形成了“人人争当义工”良好社会氛围。
      在政府的主导推动下,普陀区已形成了公务员、在校大学生以及社区居民为主的三支相对固定的义工队伍,共有在册义工2750人。全区共建成了涉及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经常性捐赠点、慈善超市、敬老院、老年活动室、社区学校、群众健身点等49个经常性义工服务基地,形成了覆盖全区的义工服务网络。
      2、以专业机构为载体,推动社工、义工的制度建设。普陀区通过组建专业机构,推动社工、义工制度的建立。在区一级成立社工协会,统一管理全区的社工、义工队伍;在街道、镇层面成立分会,具体负责社工、义工队伍的招募、审批、培训、考核。以专业机构为载体,建立了义工自我管理、教育培训、政府购买服务、评估考核、激励表彰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了义工服务记录手册和义工服务登记薄;完善了义工服务记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又推行了慈善义工手册全区“一册通”,试行公务员每年40小时义工服务考核,探索发展医疗、法律、教育等专业义工。
      3、以专业社工为抓手,实现义工服务的经常性管理。普陀区组建了一支职业社工队伍,在各街、镇的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经常性捐助接收点和慈善超市等机构配备专业社工。由社工组织义工开展常规服务,对义工进行长效管理。通过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组织辖区内的社工参加职业资格认证和各类专业培训,以专业社工为抓手,发挥社工在义工管理、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提高义工服务质量,实现义工服务的经常化管理。
      4、以大型活动为契机,扩大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社会影响。2004年12月5日,普陀区举行了纪念“国际义工日”的活动,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的领导到普陀区做义工。市领导对普陀区公务员带头做义工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委刘云耕副书记欣然题词“普陀义工”,周太彤副市长题词“市级机关要向普陀学习”。这一活动在社会上引发了市民参与义工服务的热潮,扩大了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社会影响。
(三)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1、社工、义工制度的不完善
      “两工联动”的前提是社工、义工的存在及发展,社工、义工制度的成熟及完善。两者缺一不可,然而由于上海的社工、义工事业起步较晚,发展极不平衡。有些地方社工发展得较好,义工则发育迟缓,有些地方义工搞得红红火火,而社工力量却十分薄弱。因此,必须分别加强社工、义工的制度建设,推进社工、义工的均衡发展,确保“两工联动”的两个大前提。
      2、社工、义工联动的不科学
      社工、义工的联动应建立在一定的联动规模、活动规律和合适配比之下。而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忽视发展规模、活动规律和合适配比,出现大量的社工与少量义工联动的情况,或是无视客观规律,引发了联动的不充分和不和谐。因此,在实践中寻找最恰当的联动规模和配比,遵循一定的活动规律,显得尤为重要。
      3、社工、义工联动平台及载体的缺失
      社工、义工的联动需要一定的平台和载体。两者联动的平台应该是广泛建立起来的公民社会,而载体则是各种类型的公益性民间组织。然而我国公民社会的发育迟缓,民间组织的生存状态不容乐观,因此,社工、义工的联动缺乏广阔的平台和丰富的载体。社工组织协调的能力无处发挥,而义工想从事义工服务却无门无路。大量社工、义工分散在社区中,缺乏整合,造成资源浪费。因此,构建两者联动的平台,提供相应的载体,是关系到两者联动是否能进行的重要问题。
      4、社工、义工联动的信息不对称
      社工、义工间的联动有赖于两者信息交换的畅通和快捷。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两者的信息交换存在着三方面的不对称:一是社工层面的信息不完全。由于社会工作信息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信息的闭塞、滞后、覆盖面狭窄等问题较为突出,导致社工层面的信息不流通。二是义工层面的信息不完全。义工服务同样存在一个信息网络的建设问题,如义工信息库、义工服务信息交互平台的建设等。而这项工作在上海尚未全面推开,仅有部分区县进行了探索,未形成覆盖全市的义工服务资源网络。三是社工、义工信息未实现交互和共享。即便社工、义工各自的信息网络均十分发达,实现两者的联动仍需要解决一个信息共享、平台连接的问题,即社工的义工服务需求和义工可提供的服务供需信息间的联动。两者信息的时时共享可以大大提高联动的效率及水平,是两者联动的重要形式。
      由于信息化程度低,义工服务难以吸引年轻人。不少年轻人表示难以在网络上获取义工服务的信息是导致他们不参与的主要原因。建立联动信息平台,借助网络的力量,可以激发年轻人的服务心。
五、上海构建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的发展趋势及对策建议
   (一)义务工作未来的发展趋势
      参照国际惯例和各地的实践经验,未来上海义工服务将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第一,向组织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西方等国的义工服务,发展初期都以个人慈善行为和慈善团体为主。近年来,伴随着公民社会的崛起和发展,义工服务在理念上出现了由推崇个人善举到强调公民义务的转变,义工服务凸现组织化和制度化的发展趋势,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制度、操作流程和运作机制。上海建立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社会工作组织的逐步完善及制度的日趋成熟将有利于推进义工制度的组织化和制度化。
    第二,向社区化和全民化方向发展。西方等国的义工服务,以社区为基本活动单位,积极倡导全民参与义工服务。目前,上海正在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社区功能,推进社区实体化,扩大基层民主,强调市民参与。与此同时,在推动社区中社会工作的发展方面,市政府也将出台实质性的举措。这些都为本地义工服务社区化和全民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向规范化和经常化方向发展。义工服务的规范化和经常化是世界义工服务发展的一大潮流。义工服务的规范化、经常化有助于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培育城市精神,持续推动上海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是未来上海义工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发展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的对策建议
      1、健全社会工作制度,发挥社工在“两工联动”中的主导作用。
社会工作是“两工联动”的重要力量。社工在联动中承担“骨干”角色,不仅是联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协调者,同时也扮演着义工的教育者、咨询者、督导者。因此,健全社会工作制度,培育一批高素质的社工,发挥社工的主导作用,有利于“两工联动”机制的构建。加强社会工作制度建设,尤其要加强其与义工密切相关的制度建设,可以从已建立的几项制度着手:
    一是资格认证制度。完善社工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通过职业资格鉴定,增强社工的专业理念,提高社工的专业水平,确保社工熟练掌握引领义工开展服务的各项基本理念、知识及技能。
    二是注册管理制度。加强社工注册管理制度的建设,规范社工的职业行为和工作操守。通过注册管理,建立社工信息档案,公开社工服务信息,接受义工咨询及社会监督。
    三是继续教育制度。完善社工继续教育制度,要求社工每年参与不同形式、一定课时的继续教育。通过继续教育,拓展社工的视野,丰富社工的知识,提高社工的技巧,为义工提供更专业的指导。同时,也可以在继续教育的课程中,设置义工使用及训练的有关课程,帮助社工充分认识义工的价值,在工作中善用义工资源。
    四是从业规范制度。加强社工从业规范制度的建设,加大对社工职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形成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行业规范。通过规范从业,防止社工滥用职权,侵害义工权益,浪费义工资源。同时,还可以制定社工在义工使用方面的行为守则及工作指南,形成社工在义工服务中的行为准则。
    五是专家评估制度。建立社工服务的专家评估制度,通过专业督导,加深社工的理念认知,提升社工的实务能力。同时,也可以由督导围绕社工、义工在工作中的分工及合作等注意事项,进行正确的讲解、示范、指导,促进社工、义工联动。
2、加强义工制度建设,注重与社工的联系与互动。
    义工制度的建设也是“两工联动”机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建设义工制度时,要关注社工在整个制度体系中作用,体现社工、义工的互动,具体可考虑建立如下一些制度:
    一是义工服务记录制度。建立义工服务档案,记录每一位义工详细的个人信息。记录其每次参加义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便掌握其从事义务工作的整体情况和具体表现。此项工作可由专门的社工负责。
    二是义工教育培训制度。对于参与特殊义务工作的义工,服务机构要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以便帮助义工胜任其工作,同时提供义工发展的机会与资源,促进其个人能力的提升。义工的教育培训可由专业的社工承担。
    三是义工考评监督制度。对于义工每一次的服务,机构要给出相应的评估意见,评定义工服务的表现和质量,同时为今后的义工奖惩提供依据。此外,在义工服务的过程中,机构需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制约义工行为,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此项工作可由社工负责,在服务中监督义工,在服务前后对义工进行评估。
    四是义工权益保障制度。对于每一位服务于机构的义工,机构必须提供必要的保障。社工在其中应发挥协调的作用,处理好义工及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维护义工及机构的基本权利。当义工的权利受到侵犯时,社工要帮助其申诉,提供相应的援助。
    五是义工奖惩激励制度。将参加义务工作作为个人升学、求职、晋升、信贷、移民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肯定义务工作对于个人、他人、社会的重要价值和意义。通过各种制度化的奖励措施,口头的、书面的,定期的、不定期的,鼓励全民参与义务工作,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义务工作。同时对于义工的不良行为要进行必要的处罚。奖惩措施的最终实施可由专门的社工给出的书面报告书方能生效。
      3、培育公益性民间组织,构建社工、义工联动的载体。
    在构建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时,要注重培育两类公益性民间组织,一类是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一类是专门的义工服务中介。培育专业社工机构,一方面可以吸纳专业社工,强化社工的力量;另一方面,增加了可供义工开展服务的机构数,也提供了更多的义工岗位。社工及其机构可以为义工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监督,促进服务的质量改善和义工的迅速成长。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义工队伍的壮大,服务需求的扩大,服务项目的多元化,仅仅依靠政府及非专门的机构之力将无法胜任义工资源整合的重任,因此就需要建立一些专门的义工服务中介组织。由这些组织接受市民参与义工服务的申请,负责对其进行登记和管理,为其提供适合的岗位;同时,接受需要义工服务的机构的申请,并根据各机构的不同需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义工开展服务,在义工和被服务机构间起到中介作用。通过培育义工服务中介,可以整合义工、机构、服务需求等资源,实现义工服务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
      4、编织服务信息网络,搭建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时时平台。
    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工、义工信息服务网络,实现社工、义工服务信息的时时共享。加强社会工作信息化建设,设立社工、社工机构的服务信息库,建立服务信息动态发布系统;加强义工服务信息化建设,设立义工、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库,开通义工网上招募、网上注册、网上培训等信息建设项目,实现义工服务信息的快速传递;搭建社工、义工两个信息系统的联动平台,实现两者的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配置。通过网络,社工可以及时调取所需义工的个人信息,发布机构的义工服务计划,在服务结束后在线评定义工表现,迅速反馈意见。义工则可以获取感兴趣的义工招募信息,了解服务项目、社工及机构的基本情况。信息网络将为两者联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广阔的活动空间。
      5、设立资金筹措机制,保障社工、义工“两工联动”。
    义工发展资金一般由政府资助、企业赞助、社会捐助等几部分组成的。其中,政府拨款是最主要的经费来源。然而,目前本市还没有建立相应的政府拨款机制,发展初期也不可能获得广泛的企业赞助和社会捐助。针对这一问题,首先应建立政府拨款的机制,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划拨一定比列的经费用于社工、义工发展投入。其次,各级政府可以利用预算外的资金设立“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义务工作发展基金”,拿出专款用于社工、义工事业;再者,可以通过舆论引导、媒体宣传、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吸纳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和义务工作的资助和投入。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保障社工、义工的“两工联动”经费。
     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的设立开辟了社会工作、义务工作发展的新思路。它独辟蹊径地将社工、义工各自的发展联系起来,以群体互动为理论依据,以人力资源的整合为管理目标,对于上海未来一个时期内社工、义工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的设立开辟了社会工作、义务工作发展的新思路。它独辟蹊径地将社工、义工各自的发展联系起来,以群体互动为理论依据,以人力资源的整合为管理目标,对于上海未来一个时期内社工、义工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