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力争到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将配2名社工

作者: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会员中心宣传组    来源:湖南民生网    时间:2015-08-24

            近年来,湖南社会工作获得快速发展,政策框架基本形成,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实务领域快速拓展,组织载体不断丰富,社会工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记者从8月19日举行的全省社会工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上获悉,目前,湖南社工人才达到38691人。下一阶段将明确责任,突出重点领域、人群、事件,抓好政策创制和贯彻落实、人才引进和培养、岗位开发和机构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认真履责,扎扎实实推进全省社会工作发展。

此前,湖南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意见》还对湖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岗位设置、薪酬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加强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

《意见》指出,要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重点培训城乡基层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促进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能力提升。根据不同社会工作实务领域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安置帮教社会工作、社区戒毒及康复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等专项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课程大纲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督导支持制度,开展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和培养。

加快

人才培育基地建设

《意见》提出,要依托全省各级党校、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构建省、市、县三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网络。到2020年,在全省建立30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鼓励已经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在岗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增强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水平。对在岗但未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采取进修、短训、函授、实习等形式,进行不少于480学时的岗前教育和培训。

支持

高校发展社会工作教育

《意见》明确,支持省内高校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优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促进专业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共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习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务能力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加强社会工作相关学科建设,发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促进社会工作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衔接。采取奖励资助等措施,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面向基层和一线就业。探索采取公费、定向培养等方式为边远贫困地区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人才领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研究

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标准

《意见》要求,要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突出城乡社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主体作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城市社区配备2名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农村社区配备1名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目标。公益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比例不低于20%,要将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比例,作为评估公益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

完善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制度

《意见》强调,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出台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实施办法,公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建立健全与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相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聘任为依据,执行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在城乡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参照薪酬指导标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扩大

社会工作示范地区和单位数量

 

《意见》还指出,要逐步扩大社会工作示范地区和单位数量,以点带面,辐射和带动全省社会工作的发展。通过加大业务指导,加强人员培训,给予优惠政策,提供资金支持等措施,到2020年,在青少年事务、老年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康复等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建成一批示范单位,在各市建成一至两个市级示范单位,力争将示范单位打造成为我省社会工作的服务基地、培训基地和宣传交流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