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二期“活力在社团”青少年禁毒微行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会员中心宣传组    来源: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时间:2015-09-06

一、活动背景

为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青少年禁毒工作,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中的重要作用,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以下简称团省委) 与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将联合主办2015年第二期“活力在社团”青少年禁毒微行动。

二、活动主题

活力在社团,禁毒微行动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四、活动时间

2015831日至20151120

五、申报单位

广东省内各级社会工作(者)协会、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高校社会工作服务团体

六、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参加申报的微项目应属于青少年禁毒服务范畴,要求是本单位正开展或拟开展的禁毒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根据当地青少年禁毒服务需求,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设计和开展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创新性等特点的禁毒服务微项目,要求可在类似的地区推广、复制,具有参考学习价值。

(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需要认真填写《2015年第二期“活力在社团”青少年禁毒微行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要求有详细执行方案。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各一份)需在920日前提交至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实务与督导中心邮箱(gdsgdudao@163.com)。

(四)申报数量:每个机构/组织最多可申请2个项目。

七、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分为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总结四个阶段。

(一)项目申报阶段(831日至在920日)

联合会、团省委向各地发出活动通知,广泛发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青少年禁毒微项目征集活动。组织项目申请者进行项目管理培训,学习禁毒服务项目的基本运作理念、模式和方法。

(二)项目评审阶段(921日至在929日)

联合会组织由社会工作专家、禁毒服务专家、团省委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45个资助项目,并对外公示。

(三)项目实施阶段(930日至在119日)

各入选微项目按照既定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联合会将组织对项目的过程观察,督促各项目按计划开展。

 

(四)项目总结阶段(1110日至在1120日)

八、活动经费

(一)资助金额

本活动拟资助45个青少年禁毒微项目,资助数量及金额如下:

序号

资助金额(元)

资助项目数量(个)

1

3000

5

2

2500

15

3

1500

25

总计

90000

45

(二)资助方式

项目入选的机构收到联合会发出的确认邮件后,即可开展项目活动,在项目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活动总结证明材料到联合会。联合会在收到总结证明材料后,将资助款项一次性拨付到机构对公账号。机构需开具正式发票,发票抬头为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项目名称为“2015年第二期‘活力在社团’青少年禁毒微行动服务费”。

总结证明材料(电子版)包括:

(一)项目总结报告;

(二)项目活动照片(4张以上,至少有1张能看到本次活动主题,需要征得服务对象同意并告知拍摄目的);

(三)报名表及签到表扫描件;

(四)项目成效报告表(详见附件2);

(五)项目开支的各项票据扫描件。

(六)其他资料:除以上必须提供的资料以外的资料,各申请机构觉得需要提供的资料。

九、联系方式

活动公示网站:www.gdsgs.org

联系人:康 进、陈柳茵

联系电话:020-8332679383372400

联系邮箱:gdsgdudao@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军供大厦607

微信公众号:广东社工

 

附件:1.2015年第二期“活力在社团”青少年禁毒微行动项目申报表

2.2015年第二期“活力在社团”青少年禁毒微行动项目成效报告表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实务与督导中心        

2015831        

附件:关于2015年第二期“活力在社团”青少年 禁毒微行动项目申报的通知(含项目申报表项目成效报告表)

 



关于2015年第二期“活力在社团”青少年禁毒微行动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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