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一批“牵手计划”项目牵手方征集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会员中心宣传组    来源: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时间:2015-09-22

 关于2015年第一批“牵手计划”项目

牵手方征集的通知

 

联合会单位会员、机构工作委员会成员、各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为推动全省社会工作事业的均衡、全面发展,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在2014年启动了“牵手计划”项目。在牵手计划中,由珠三角地区较成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牵手粤东西北地区刚起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共同设计完成具体的社会服务项目,在直接服务当地民众的同时,带动了粤东西北地区社会工作人才能力提升。

鉴于上年度“牵手计划”的良好社会反响,联合会决定开展2015年“牵手计划”。经过组织申报、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及专家咨询等立项程序,最终确定了2015年第一批拟资助的“牵手计划”项目5个(项目方案详见附件1

申请牵手机构

牵手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鼎和社会工作

服务中心

幸福晚年-长者社区支持计划

韶关市曲江区幸福社会

服务中心

助力你我-携手同行

阳江市京师社会工作中心

阳江市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

茂名市百川社会工作

服务中心

马贵社工青少年服务技巧

提升计划

湛江培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金城居家养老社工服务计划

面向珠三角地区招募5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2015年第一批牵手计划牵手方,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主体及资格  

本项目申请主体应为在珠三角地区民政局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依法登记成立,且最近一年年检合格; 
    (二)三年以上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帐号; 
    (四)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五)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4A以上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项目经费安排

(一)资助范围与额度

联合会资助牵手方工作人员开展项目时的交通及食宿费用,最高资助8500元牵手方的工作补贴,需要机构发挥助人自助的精神,自行筹措解决。

(二)资助方式

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到牵手方的帐户。在联合会牵手、受助方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拨付70%项目资金;收到项目中期汇报材料,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30%的资金。

三、项目管理要求

联合会对申报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监管。项目执行机构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机构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如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服务计划,需提前一月书面与联合会沟通

所有项目均应于于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并报送项目执行总结报告牵手案例精选。联合会将在2016年9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对未按协议约定实施服务项目的,一经查实,得再申请联合会今后的合作项目。对评估认为合作融洽、专业性强、有创新和推广意义的项目,会将其经验材向社会公布,并编辑成册进行宣传推广。

四、材料递交

有意作为牵手方参与牵手计划的机构,请在9月30日前填写《2015年第一批“牵手计划”合作意向表》(见附件2,回复到联合会实务与督导中心邮箱gdsgdudao@163.com。

附件:1.2015年第一批“牵手计划”5个项目资料

2.2015年第一批“牵手计划”合作意向表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实务与督导中心        

2015年9月22日      

联系人:康进 陈柳茵

联系电话:020-83326793/83372400

    邮箱:gdsgdud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