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支持鄂尔多斯专业社会工作发展》项目督导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来源: 时间:2018-08-15
广东省各市社工督导: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将在2018年8月启动《支持鄂尔多斯专业社会工作发展项目》三期的督导服务计划,组织8名广东督导前往鄂尔多斯开展鄂尔多斯试点项目社工服务督导、鄂尔多斯三社联动推进督导、鄂尔多斯社会工作宣讲等工作,以推进鄂尔多斯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合同周期内(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在鄂尔多斯进行督导的次数4次,每次4天(不含在途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资质
本项目共招募广东本土督导8名,要求督导征得机构/工作单位的统一,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社工师
1.在珠三角地区社工机构从事社工实务5年及以上;
2.持有国家中级社工师证;
3.担任过2个及以上社工服务项目负责人;
4.有3年及以上的社工督导经验。
需要提供资料的:法人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机构出示的督导服务证明(附件1)、中级社工证、毕业证、学位证、人员简历表(附件2),有条件的提供督导资质证明。
(二)高校教师
1.在高校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学;
2.副教授级以上或高级讲师并具有5 年以上实务工作经验
3.有2年及以上的社工督导经验。
需要提供资料:工作证明、职称证明、督导服务证明(附件1)、人员简历表(附件2)。
二、督导形式
实地督导+远程督导
三、督导内容
为鄂尔多斯市社区社会工作试点项目提供督导服务、推进鄂尔多斯市“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协助开展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宣讲。
四、福利待遇
1.将与督导所在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百名社工督导团标准支付督导服务费,服务费总计:23400元(税前);
2.由我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用;
3.购买实地服务期间意外保险;
4.由我会给予相关的住宿及餐费补贴。
请符合资质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督导请于2018年8月24日17:30将上文提及资料扫描发送到邮箱gdsgdudao@163.com。
联系人:郝雪云 林杰锋 黄文 020-83322667
附件:1.督导服务及参与证明.doc
2.人员简历表.doc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