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试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政府出资社工出力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0

 

广州市试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出资社工出力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报记者田加刚
          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社会福利与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区矫正、劳动就业、医疗卫生、青少年教育、残障康复、婚姻家庭等领域。
         广州市东濠涌中北部的改造工程4月正式启动。在之前的南部改造中,工作人员吃尽了苦头。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说,单单靠居委会、拆迁办几个人,难以快速协调拆迁问题。而中北部高楼林立,拆迁量要远大于南部,拆迁谈判让人望而生畏。
         417,越秀区政府正式宣布,将在东濠涌中北部的改造中引入专业公关公司,让公关公司协调拆迁中的公共利益冲突。
         在购买拆迁管理的背后,是广州市近几年来已经初具规模的购买公共服务实践。在这些实践中,"买家"是政府,"消费者"是公众,而"卖家"则是公益性质的社工机构。
         社工,即社会工作者,在国人眼中陌生、遥远甚至带有几分神秘色彩,在广州已经走进寻常百姓家。
政府的"订单"
         423上午830分,社工甄鹤来到建设街的黄华塘居民委员会,组织这里的100多名退休老党员开展文艺活动;10时,甄鹤回到在建设二马路的阳光社工站,与林嘉超等社工伙伴们碰头,跟居民代表开小组讨论会,商量合并社区几个合唱小组资源的方案;下午,由林嘉超担任队长的社工小分队到建设大马路一带的居民家探访,收集街坊们对小区准备围闭的意见;晚上7时,社工们再聚社工站,分享各自手中的街坊家庭问题个案的最新进展,写工作日志。
         看似平平凡凡的一天,就是社工们最真实的工作写照。目前,广州专业社工有2000多人,他们分属于31个社工机构。
         在广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起步于2007年。最初的试点是海珠区政府出资200万元,向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购买了3条街道和两所中学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服务项目。接着,荔湾区投入100万元,向广州市大同社会服务中心、荔湾区逢源人家服务中心等多家民办社工机构购买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向该区8个试点街道的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困难群体的家庭服务。
         海珠区首次"吃螃蟹"试验,是"先下订单,后办工厂"。胡良喜是启创社工发展协会创始人之一,另一个身份是香港大学、中山大学教授。据他介绍,20079月,广州、海珠两级团委的朋友来到中山大学,商议要在广州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当时,团中央、中央综治委计划在全国启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海珠区积极报方案,最终被团中央采纳,成为全国13个试点之一。2008215日,启创协会正式注册成立。
         随后,海珠区政府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理念,委托海珠团区委向"启创"购买海珠区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试点的服务。海珠区政府是出资人,而海珠区团委则全权代表区政府,包括选择服务组织,审核、发放使用资金,监督开展情况,评估,验收等。
         按照合同约定,"启创"需要根据区团委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青少年服务,对服务开展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协议的工作经费,提供相应工作及保证产出及成效。
         广州政府的"订单"在快速增加。2008年,广州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为400万元。2009年,广州市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的深化拓展工作,全市申报47个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投入逾2000万元。2011年,购买服务资金进一步增加为8000万元。
进社区第一家
         广州市政府目前在20个街道办进行购买社会服务试点,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社会福利与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区矫正、劳动就业、医疗卫生、青少年教育、残障康复、婚姻家庭等领域。
第一家进社区的社工机构是广州阳光社会事务中心,设在越秀区建设街。它是广东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的5个教师发起成立的,理事成员全都是老师,理事长朱静君是系主任、副教授。
         2009年阳光社会事务中心刚成立时,越秀区政府尝试性付给它28万元,用于购买建设街的社区自治服务。随后两年,中心获得了市、区两级财政超过500万元购买项目,专业社工由5人发展到40多人。2009年在30多个社工机构评估中获得第一名。
         广州市民政局一位处长说,在购买服务之前,政府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基本上都是交给社区居委会做,如果不将这些社会服务"外包"出去,居委会实际上是做不好的。一是居委会承担着社会治安、社会救助、就业再就业、计生等130多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居委会工作人员根本无暇开展有效服务;二是社区的专职社工缺乏专业的处理问题的手段和能力,有"专职",而无"专业";三是居委会被群众认为是"衙门",专职社工被认为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无论好坏都经常受指责。而社工都是社会问题处理专家,同样的问题,他们的处理手法截然不同。
         阳光工作站20092月正式启动,这年年底,几个社工介入了一个百岁老人"白发人养白发人"困境的救助个案。
         在社工"督导手记"里,记者看到这样记载着案主的基本情况:"黄婆婆,105岁,无退休金,丈夫早亡,仅有一女儿,患多种疾病,轻度老年痴呆,左腿截肢导致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请保姆照顾。女儿现年83岁,退休20多年,患中风脑梗塞,行动不便,每个月有2000元的退休金......"
列出案主的每月详细"账单"后,社工随即制定了服务目标与计划,共有六步,包括为案主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为案主争取最低生活保障,为案主和其他百岁老人提供慈善救助等。
         接下来,社工着手实施方案。先是家访,社工与案主和家属沟通,案主家属委托社工联系老人院,协助送案主入住;其次联系案主所在居委会,代案主办理伤残证;接着联系友好老年公寓,了解入住费用及要求;协助澄清案主及家属的需求。分别联系友好老年公寓和江南医院颐养院,江南医院颐养院负责人表示免去老人入院一次性购置费。其后,社工联系广州日报社,获取社会捐助资金。
         据记者统计,仅在今年3-4月,阳光中心举办的活动就有几十个,这些活动五花八门,其中不乏玩乐。例如:31日,开展工疗站健身小组活动;4日,举办"理解女性,关爱女性"游园活动;5日,开展名为"桌游之夜"的集体桌游活动,联同广东工业大学的6名义工对独居老人进行家访。此外还有社区义诊、轮滑一家亲、街舞一起玩、快乐成长、大方表达、小鬼当厨等。
         同样,向海珠区政府销售了"青年地带"的启创也不负众望,仅在2008年暑假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启创就开展了近50项各种各样的活动,包括飞凡创意Camp、恋爱全接触小组、一人一故事、Shadow街舞队等。一个家长说:"我的儿子参加这些暑假活动之后,变得开心、自信了,说话也有条理了,还经常跟我分享他参加活动的乐趣。"
 社工难题
         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试点,几个社会组织机构都面对同样的困难,那就是财政划拨的资金不足,自筹资金不足,税收政策上没有优惠,专业社工人才不足。
         广州的社工机构绝大多数都是2007年后成立的。2006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任务,这成为社会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2007年,广州市在荔湾区、海珠区和广州市老人院进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三者也是全国首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
         2007年以后,广州市政府从降低登记门槛、完善注册手续、由民政局担任主管机构等多个方面推进社工机构的成立。但开办"社工工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启创"创始人罗观翠教授介绍,"启创"的注册,经历了整整半年的时间,当中有很多困难的细节。机构一开始是以注册民办非企业的意向申请,然而从机构名字的预审核开始,便遇上困难。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表示,社会工作这个词太广泛了,什么都是社会工作,希望再细化一下机构的性质。
         另外,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主管部门一定要是政府的职能行政部门,即教育局、卫生局等等。而提供青少年服务这一"启创"的主要工作内容,更是难以划分到任何一个行政部门的属下。例如,所有培训机构,是要教育局来当主管部门,而心理咨询的机构,是以卫生局作为主管部门。社工组织难以在其中找到确切的归属类型。因此,并没有行政部门适合成为"启创"的主管部门。好在"启创"的合作方是海珠区团委,才得以比较顺利地继续注册的进程。这样从名义上看,本来平等的买方居然成了上级单位。
         此外,罗观翠说,从"启创"的非营利性质来看,是应该申请免税的,但是税法规定的免税条款里面,并没有适合的条款来支撑这个观点。
         针对广州的试点,也并非所有人都叫好。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一位处长对记者说,这些试点也存在两个缺陷:一是始终没有对"谁买单"这个问题做制度性规定,街道办没有独立财政,难以担当"买家"角色;第二个问题是,很多街道都将"社工"当成"社区工作者"来使用,他们什么事都干,这是对社工职业的亵渎。"社工"实际是"社会工作者",是一种职业,跟律师、医生一样的职业。他们是专业解决社会问题的人,被称为"社会的医生",而不是专干社区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