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老年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处(社工处),新疆兵团民政局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师实践能力、更新专业知识、强化职业伦理、提高老年社会工作的服务水平,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我会受民政部人事司(社会工作司)委托举办老年社会工作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
(一)全程参加老年社会工作国际研讨会;
(二)老年社会工作中的心理、社会因素及其影响;
(三)美国, 台湾, 日本, 香港的老年社工服务模式;
(四)老年社会工作实务方法与技巧;
(五)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
二、研修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班对象:已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且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并在相关单位从事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教育与管理的人员和相关的教师、负责人等6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请有关单位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附后)传真至我会。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
(一)研修时间:研修班定于2011年8月7日至8月13日在北京市举办。
(二)报到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心得体会(不少1200字),在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后,经考核合格,培训学时计入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
(三)参加研修人员免收培训费和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君 郭牧龙 胡 剑
电 话:010-65928007,65011820
邮 箱:shgzs@sohu.com
传 真:010-51298210
附件:老年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老年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学员报名表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师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