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2粤东粤西粤北专业社会工作推介行动的邀请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1

        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普及社会工作知识的要求,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情况和各地的需求定在7月至10月期间组织会员前往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2012粤东粤西粤北专业社会工作推介行动”,宣传和训练专业社会工作基本知识分享珠三角地区社会服务创新先行先试经验,带动全省社会工作事业的全面发展

附件一: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2012粤东粤西粤北专业社会工作推介

行动方案

根据20117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以及20125月《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普及社会工作知识的有关要求,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情况和各地的需求决定在7月至10月期间组织会员前往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2012粤东粤西粤北专业社会工作推介行动”,宣传和训练专业社会工作基本知识分享珠三角地区社会服务创新先行先试经验,带动全省社会工作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目标

1、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民政干部、从事社会服务人员送去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形势的分享;

2、珠三角地区社会工作试点经验分享;

3、协助有需要的地方,做专业社会工作试点项目立项评估或对已开展的试点项目进行效果评估。

二、服务对象

1、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县(区)、街镇民政干部;

2、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县(区)民政事业单位领导及员工;

3、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社会工作师(助理社工师)及一线社工;

4、有志从事专业社工服务的NGO组织代表。

三、行动成员

本次专业社会工作推介行动由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组团,成员由本会会员及2012广东省优秀社工、社工之星组成,按照个人专长进入宣讲队和评估队。

 团  长:李敏兰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会长  社工师

 副团长:张和清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教授

    贺立平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副会长、中山大学副教授  

    丁美方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民政学校副校长  高级讲师

    阎 安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副会长、广东工业大学副教授

    余木生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流浪儿童保护中心主任 社工师

成员: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专家会员,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讲师团成员、评估团成员

      首届“广东省优秀社工”“广东省社工之星”代表。

组织协调: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实务督导中心

四、推介内容

    (一)宣讲内容

1、国家18部委关于推进专业社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及广东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告

2、专业社会工作基本知识;

3、社会工作试点项目的策划与管理

4、社会工作试点项目经验分享

5、社工提升实务能力经验分享;

6、其他(各地可提出需求)。

(二)评估内容

1、拟开展的社会工作试点项目的立项评估;

2、进行中的社会工作试点项目的过程评估或效果评估。

五、组织方式

(一)宣讲队——课堂授课方式

1、以讲座的形式,每课半天约2-3小时,讲授一个主题的内容;

2、工作坊互动式分享

(二)评估队——实地观察,会议讨论研究

1对拟开展的社工试点项目进行方案研讨,立项分析及督导

2对已进行的试点项目做过程评估或效果评估。

六、行动计划

联合会拟于7月份开展推介行动,至10月结束。宣讲队分别在粤东粤西粤北各一个城市组织一期社会工作知识培训,每期2-3天。评估队则视各地所需,与各地民政局具体协商时间进行。

每各地区的培训,由一名团长带队,联合会专家会员,“广东省优秀社工”,“广东省社工之星”以及工作人员共约8人组成。具体安排:

1、筹备阶段:联合会实务督导中心按照省厅社工处的要求,与推介行动接应地民政局对接,落实培训时间、内容、场地等事项;落实当地社会工作试点项目需要支持的内容和有关资料;

2、征集队员。支持社工参与本次社工推介行动的机构,自然成为本次行动的支持单位。

3、为宣讲队、评估队成员进行授课演讲技巧培训;为评估队成员开展评估情况介绍和评估方法培训;(7月上中旬)

4、粤东推介行动:汕头市(协办单位:汕头市民政局)(7月下旬);

粤西推介行动:茂名市(协办单位:茂名市民政局) (8月中下旬)

粤北推介行动:韶关市(协办单位:韶关市民政局)(9月中下旬)

综合推介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四次行动。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派员参加(10月中旬)。

、主办单位: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支持单位:广东省民政厅

协办单位:汕头市民政局  茂名市民政局  韶关市民政局

    协办机构:各参加推介行动的优秀社工、社工之星所在机构 

、省民政厅全程现场指导工作。

    协调协办地民政局做好与联合会的对接和支持工作

、联系方式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实务督导中心

电话020-83333736-1607   83372400

传真:020-83372400

联系人:   楷 林主国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行动团由联合会会长、理事、专家库成员,首届“广东省优秀社工”和“广东省社工之星”,省内优秀社工试点单位负责人组成;分成宣讲队及评估队,分别负责宣讲及评估工作。现拟于七月底、八月份、九月份分别在粤东(汕头市)、粤西(茂名市)、粤北(韶关市)各开展一场推介行动,行动方案请见附件。

诚挚邀请您参与本次社会工作推介行动,共为推动广东省社会工作事业奉献一份力量!

附上本次行动的方案,请查收。若您有兴趣参加任何一场推介行动,请回复我们的邮件或照以下联系方式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期待您的回复。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实务督导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联系方式: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实务督导中心

电话020-83333736-1607   83372400

邮箱:gdshegongshi@163.com

传真:020-83372400

邮编:510030

联系人 楷  史海涛  林主国

 

附件一:粤东粤西粤北推介行动方案.doc
文件类型: .doc 1266fbcb4393844fc11f02c45064e9cb.doc (19.00 KB)

 

附件二:课程安排(初拟).doc
文件类型: .doc 78ddfb2576c4136d3417939f7748027c.doc (20.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