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才不“闲”——各级团组织帮扶闲散青少年重返正途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1

2011年04月24日  来源:福建日报

    14日,23岁的姚晓筠(化名)在国美电器的一家卖场开始了她的第一份工作。这位开朗、爱笑的女孩,让人很难将她与那个曾在家无所事事的“社会闲散青少年”联系在一起。

    引导她转变的,是福州市台江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的社工志愿者们。“晓筠小学时随父母从外省来到福州。2009年从福州一所大专院校毕业后,她就一直呆在家里不愿出门社交,更别说去找工作。” 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安娟告诉记者,晓筠当时的观念属于典型的“高不成低不就”。社工们为了帮助她转变观念,精心设计了几场关爱外来务工子女的活动,请她来当志愿者,在这个过程中,与她分享工作的成就感和团队协作的愉悦。四五次之后,姚晓筠逐渐认清了自己的能力和不足,调整了心态,并在事务服务中心的帮助下找到了工作。

    据了解,目前我省有超过46万社会闲散青年(含部分流动人口),约占全省同年龄段总人数的4.88%。失学、失业、失管,是这一群体的突出表现,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和社会治安较大的不稳定因素。

    有了“业”才不会“闲”。近年来,我省各级团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立专业的帮扶机构,因地制宜落实帮教管理措施,但是在帮扶过程中,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也面临着资金匮乏、工作团队过于单薄、没有专职专属的工作人员等诸多现实困难,社工的招聘和管理、青少年事务志愿者的培训和考核很难持续。

    为此,各级团组织积极探索:福州团市委成立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从社会筹集力量,组建起一支专业的社区青少年社工队伍,对社区闲散青少年进行摸排,按照闲散青少年问题严重程度分红、橙、蓝三类,提供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厦门团市委通过组成社会工作小组的方式,进入社区开展服务,形成以社区为平台、以机构为依托、以政府资源为主导、以社会资源为补充的社会工作发展方式;泉州团市委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联合会,组建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团、维权服务团、就业创业导师团三支专业团队,为全市青少年特别是社会闲散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维护权益、成长引导等方面的服务。

    经过近两年的发展,目前三个设区市的闲散青少年帮扶工作已经形成相对固定的模式。其他设区市团组织也在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的帮扶方式。据统计,2010年初至今,全省各级团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接触闲散青少年28490人次,开设个案615例,有效帮助“迷途”的孩子重返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