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以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综述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1

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以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综述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记者 谭浩)曾几何时,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两个陌生的名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逐步进入公众视野。特别是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扶危帮困、社区建设、社区矫治、医患关系调整、特殊人群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了“助人自助”的专业服务,在社会建设与管理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广泛试点,探寻经验

            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和城乡差异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能搞一刀切。

            为探索适合国情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验,在2003年民政部试点基础上,2007年以来,全国170多个地区和260家单位开展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试点领域覆盖民政、医疗、司法、教育、青少年事务等领域。通过试点,产生了上海浦东新区和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第一批共计22个试点示范地区和单位,并探索总结了三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特色经验——

             一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结合的发展经验,以上海为代表,其特点是“立足职业化发展、突出专业化提升、强调多元化推进、探索社会化运作”。

            二是以社会组织运作为主的发展经验,以深圳为代表,其特点是“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政部门协调、社会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

            三是以政府运作为主的发展经验,以江西省万载县为代表,其特点是“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部门密切配合、整合现有资源、社工义工联动、公众广泛参与、广大群众受益”。

          这三种特色经验适合不同地区自然人文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很强代表性,为全面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完善政策,夯实基础

            良好经验需要上升转化为正式制度才能发挥长效作用。2003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夯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2007年以来,中央组织部牵头,原人事部、教育部、民政部等14部门参加,共同开展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在摸清家底、预测未来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初步意见。

            2009年以来,《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十一五”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继印发。此后,北京、上海、深圳等多数试点地区出台了发展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文件。

             宁波海曙区出台了“1+6”文件,江西省万载县出台了“1+10”文件,北京、广东东莞、厦门湖里、包头青山、长沙天心、南昌青云谱等地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文件与配套政策。目前,自上至下、纵横贯连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拓宽渠道,壮大队伍

            人才培养是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

            2006年中央出台的《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大力开展社会工作培训。

           2007年以来,中组部、民政部举办了6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县处级和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240多人,提高了党政领导干部对社会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能力。

           民政部将社会工作培训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通过短期办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考察交流、派人攻读专业学位等方式开展了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广范围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5年来共培训12万人次。同时,国家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目前全国已有24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本科专业,每年毕业学生1万多人。

            评用结合,识才用才

             评价人才是为了更好地发现人才、使用人才,评用结合是人才队伍建设良性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2008年成功举办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两年来全国35677人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为发挥持证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民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以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明确了岗位设置要求、工资待遇标准,为其他相关领域和行业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提供了重要借鉴。

          2009年,民政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通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等方式鼓励和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两年来,全国民政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已开发设置45000多个专职社会工作岗位;全国培育发展了300多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的舞台更加宽广。

           服务民生,彰显价值

          社会工作的价值在于助人。

          随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全面铺开,服务范围已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领域已从贫困救助、扶老助残等传统领域延伸至禁毒戒毒、社区矫治等新领域,服务对象也从传统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延伸扩展到流动人口、受灾群众和有特殊需要的妇女等群体。

          上海浦东不断扩展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在18个街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全区建立了10个医务社会工作站、38个学校社会工作站,使潜在社会矛盾化为无形;

          宁波海曙运用社会工作理念推广“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针对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服务,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个人、家庭和子女就学问题,树立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典型;

          江西万载县驻村社会工作者通过帮助返乡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培训、成立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实现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1000多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同医生、心理工作者一道出现在四川、陕西和甘肃抗震救灾第一线,帮助灾区干部群众协调物质资源、抚慰心理情绪、重建社会关系、发展生计项目、开展社区重建,成为灾区群众的“知心人”,发挥了社会工作构建社会和谐的专业功能,得到了灾区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

          “管委会的工作会议,只要是涉及居民生活的,我们都会请社会工作者参加,他们没有时间我们就另外和他们沟通,他们可都是专家啊!”四川都江堰滨河新区管委会主任的一句心里话,道出了“火凤凰”社会工作项目服务对象的肺腑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