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合作社工培养计划”正式启动

作者: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时间:2012-11-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我省社工实务能力,提升我省社工机构管理运营水平,我11月23日在深圳举行“粤港合作社工培养计划”启动仪式

  “粤港合作社工培养计划”分为广东社工实务能力提升计划、广东社工服务机构总干事能力提升计划和广东社工督导计划三个部分。即在未来一年内,我省将选派150名社工骨干分期分批到香港邻舍辅导会所属机构进行跟班实训学习;选派50名社工机构负责人分期分批到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所属机构进行机构的文化建设、服务质量管理,人事管理、公共关系管理、财务管理的系统跟班实训学习;由香港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选派一批资深社工到省厅所属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各地市民政系统的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社区试点单位提供专业督导服务,提升民政事业单位社工的实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林惜文同志作了项目说明,并代表省民政厅分别与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李敏兰会长及香港社工机构代表:邻舍辅导会总干事董志发先生、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郁德芬会长、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陈对圣光副主席等正式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省民政厅刘洪厅长出席启动仪式并作讲话。刘洪厅长介绍说,广东省民政厅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几年来扎实稳步推进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港澳台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在广东省已经初具规模,在社会福利、慈善救助、城乡社区等领域广泛开展了助人自助的专业服务,正日益成为活跃在社会服务管理领域,提供专业社工服务的生力军。然而,面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广东省社工人才还存在总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平衡、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作为提供社工服务主体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普遍处于成长阶段,依然面临机构管理运营人才紧缺、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等发展瓶颈,迫切需要借鉴学习香港等地的先进经验。

  刘洪同志认为,开展粤港合作开展社工培养,是大力发展广东省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扎实提高广东省社工实务能力的重大举措,是深化粤港合作的必然要求。香港社协、社研、邻舍辅导会有着十分丰富、先进的社会工作经验,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们多年来一直致力推动香港与广东省社会福利界的交流与合作,关心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的发展,积极参与广东省的社工事业发展。此次,广东省与香港三家机构签订三个合作协议,全面启动“粤港合作社工培养计划”,是广东省抢抓机遇、借势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香港社会福利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参与广东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双方互利互补、共赢发展的有益尝试。

  刘洪同志强调,为使这些计划能真正地早见实效、办出特色,期望合作各方:一是要加紧计划实施。签约各方要认真落实协议要求,加强交流、对接,认真做好相关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务求实训实效。各地市要优中选优,将学习能力强、业务素质好的社工骨干和社工服务机构总干事选派赴港学习。香港合作机构要按照培训计划,对他们严格进行全方面、多方位的实训和督导,使他们通过在港期间的学习培训能真正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确保粤港合作社工培养计划早见实效,办出特色。三是密切协调配合。广东省各地、各机构要加强与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香港三家合作机构的沟通协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中联办、省港澳办、人社厅、省妇联、团省委、中山大学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及负责同志,香港签约机构代表,2012年度受广东省嘉许香港社工督导,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分管社会工作业务的领导和社会工作业务负责人,各地市社会工作协会代表共90多人见证了启动仪式。

  据悉,此次,广东省和香港机构签订“粤港合作社工培养计划”,全方位开展社工实务能力提升、社工服务机构总干事能力提升在内地尚属首次。

 

省民政厅刘洪厅长作讲话

广东省和香港机构签订“粤港合作社工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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