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74个省内社会组织获8700万资金扶持
作者: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13-05-13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2012年度广东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名单已经正式公布,广东省共有374家社会组织获得总计8700万元资金扶持。记者获悉,扶持资金将于近期通过广东省国库或地方财政拨付到位。
据广东省财政厅介绍,此次获助的374家社会组织中,省级组织103家共获得2530万元,市级社会组织271家共获得6170万元,其中获助组织大部分属于行业协会类组织,另有部分则属于公益组织和教育培训机构。记者统计发现,此次374家受助的社会组织中,共有207家各获得30万元补助,80家各获得20万元,另有87家各获得10万元补助。
穗50家社会组织获助
记者注意到,此次271家地市级社会组织当中,共包含179家珠三角社会组织,其获助资金为3930万元;另有粤东西北共92家社会组织入选,其获助金额总数为2240万元。地级市当中,广州市以50家社会组织,共获助1010万元在各地市中排名首位,其入选社会组织占据总数近1/7,获助金额则占总额近1/8。
省财政厅表示,按照规定,103家在省级登记机关注册的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将由省财政厅通过省国库直接支付;另外271家在市县登记机关注册的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则将由省财政厅下达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由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相关社会组织。
重点扶持行业协会
为推进广东实施行政体制改革及向社会转移政府职能,广东在2012年颁布了《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去年10月启动首次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去年全省共有1084家社会组织进行申报,最终共有1009家社会组织进入评选。为保证评选公正,广东在全国首次在专项资金分配中引入第三方机构,由其主导申报受理和初审、终审,并最后提出获得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名单。本次评审由第三方机构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分别组织专家评选。
据介绍,本次扶持社会组织分为三大类,实行分类扶持,其中重点扶持行业协会和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按照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对终审报告提出的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协会类30万元、公益类20万元、学术联谊和公正仲裁及群众生活等类10万元补助,其中发挥枢纽性作用的社会组织不分类别按30万元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