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南京召开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1

 

民政部在南京召开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
 12月3-4日,民政部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成绩,交流了工作经验,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思路,安排部署了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的各项重点工作和支撑保障措施。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副省长李小敏、南京市副市长陈维健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
 
 罗平飞指出,社会救助是维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一项系统工程,进一步规范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的社会功能,对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意义重大。
 
 罗平飞总结了过去一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一是制度建设有新推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修订工作进展顺利,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有序展开,农村低保制度正向“应保尽保”目标迈进,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正按中央要求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专项保障,医疗救助成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在十多个省全面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稳步推进。二是规范管理有新突破。民政部发布了《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各地在标准制定、规范程序、促进就业、分类施保、档案管理等方面都有所创新。三是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有新提高。截止今年10月底,全国城市低保对象232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580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52万人,全国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已达7456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5.8%。上半年城乡医疗救助4372万人次。资金投入大幅增加,仅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三项,2008年全国支出就增至694.3亿元;今年中央财政共补助地方621.3亿元,比2008年增加207.8亿元。目前,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24元,月人均实际补助158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9.3%和9.7%;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每人每年1177元,月人均实际补助60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36%和5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2505元,分散供养标准1783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15%和9.8%。四是能力建设有新进展。社会救助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都有所加强。
 
 罗平飞指出,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已经从面上拓展进入到质的提高的新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狠抓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化能力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
 
 罗平飞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社会救助规范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完善城市低保,重点要科学制定标准,严格核查收入,着力促进就业,优化操作程序;二是规范农村低保,重点要端正思想认识,落实政策要求,抓实操作环节,加强制度衔接;三是推进医疗救助,重点要狠抓制度落实,完善救助模式,简化救助程序;四是健全临时救助,重点要推动全面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确定标准和范围,规范操作程序;五是加强五保供养,重点要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加快服务设施建设,改进供养服务管理,支持开展“农村百万孤老爱心认助活动”。
 
 罗平飞最后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大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力度。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在完善已有救助政策的同时,抓紧制定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核算办法;推进针对临时性突发困难的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地方性社会救助立法工作,力争率先实现依法救助的历史性突破。二是建立健全机制。通过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强化责任机制、健全监督机制、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以专业化、信息化、精细化为目标,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基层工作力量不足问题。
 
 江苏省民政厅、南京市民政局等23家单位在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会议代表还参观考察了南京市下关区宝塔桥街道、建邺区南苑街道、鼓楼区江东街道的社会救助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部门的有关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省会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负责人,江苏省地级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