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1

 

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

 

    当前,社区承担的工作十分繁重。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要求社区规则人员以“业余工作”的态度来完成社区工作和任务。同时,当前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和过去也不相同。过去居委会干部大多由离退休干部担任,他们在领取离退休工资的同时,还能享受社区工作补贴:而现在的社区干部大多是专门做社区工作,除政府发放的补贴之外,他们没有其他收入。因此,切实解决社区工作者待遇是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目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必须克服认识上的两个误区:一是认为事情居民自治好像就与政府行政管理没有关系,把两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新形势下找到事情给作者定位的关键是要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二是认为去居民自治就意味着社区所有的事情要老百姓自己解决,跟政府没有关系,政府不承担责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精神》,社区关注经费及社区工作者的待遇都由政府统筹解决,现实也是这样执行的。但实际上由于各地财力不同,各个社区承担的任务也不同,社区工作者待遇也是千差万别。因此建议各级财政应单列科目,切实解决申请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待遇问题。

    其次,要分类解决、区别对待。目前社区工作队伍的构成比较复杂,其构成主要有以下几类人经选举产生的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委会成员,有关职能部门招聘、社会公开招考以及选聘结合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资格证的人员,社区志愿者等,这些人的报酬待遇要分类解决、区别对待。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是主要力量,财政要保障这部分人的经济待遇;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包括大中专毕业上、下岗失业人员等需要社区安置工作岗位的人群,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也需要由财政统筹安排;同时,要加强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处理好甜蜜与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关系;极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从市区工作经费上为志愿者的活动创造条件,扶持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发展。

    第三,把社区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为进一步极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社区专职工作者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重要内容。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资格证考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这也有助于解决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问题。

    第四,在解决社区工作者待遇问题上,市、区两级可以结合地方实际进行试点、实验,建立社区工作者工作福利待遇稳定的增长机制。在修订有关法律时,要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者的身份、地位以及福利待遇。保障社区工作者享受与其承担的义务相符的福利待遇,才能真正符合和谐社区建设的要求。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王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