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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会员缴纳会费的说明
作者: 来源: 时间:2013-08-23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关于个人会员缴纳会费的说明
各个人会员:
我会将于近期制作会员证,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请各个人会员先补缴纳2010、2011、2012及2013年度的会费,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方给予会员证。会费收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每年50元。
二、缴费说明
2010年入会的会员,请缴纳2010年-2013年度的会费,共计200元;
2011年入会的会员,请缴纳2011年-2013年度的会费,共计150元;
2012年入会的会员,请缴纳2012年-2013年度的会费,共计100元;
2013年入会的会员,请缴纳2013年度的会费,共计50元;
2014年开始,实行每两年缴纳一次会费制度。
三、缴费时限
请各个人会员在9月30日前汇款至指定账号,汇款成功后将回单传真或邮件至我会,我们将在收到汇款后出具会员费发票。已缴纳会费的会员名单请见附件。
四、汇款信息
账户名: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账 号:800202644611018
开户行:广州银行南岸支行
联系人:毛宇英 郑清清
联系方式:020-83333736-1601 020-83372485(兼传真)
附:已缴会费名单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