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最新招聘启事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1

 

 
来源: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发布时间:2010年2月10日
 
    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是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的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由广东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四位资深教师以团队合作的方式提供技术支持。机构创办两年来在社区服务和研究方面取得重大成果,2009年在广州市33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期评估中以名列第一的好成绩获得优秀等级。2010年通过竞标承接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矿泉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现因服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聘请如下职位

一、专业社工多名:(家庭部3人,老年部2人)
 
(一)服务地点
    越秀区建设街、矿泉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工作内容
    为所服务领域对象(家庭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拓展所需资源,推动专业服务顺利开展;独立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三)应聘条件
    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持有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证书。
 
二、社工助理4名
(一)服务地点
    越秀区建设街、矿泉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工作内容
    为所服务领域对象(家庭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拓展所需资源,推动专业服务顺利开展;协助社工运用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处理相关的日常财务及后勤支援工作;

    统计服务数据,整理相关报表及文书。

(三)应聘条件
    愿意投身社会工作事业,具良好书写及语言表达能力(懂粤语更佳);

    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社工专业者优先;

    能独立工作及具基本服务精神,吃苦耐劳。

    薪酬待遇与保障:

  1.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应届生见习期满合格的直接转正。

  2. 工资参考《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穗民[2010]229号】[1],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通过后另加岗位津贴,年终考核优秀的另发年终奖金;

  3.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5险1金,个人需缴纳社保、公积金费用个人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4. 员工福利含外出培训、年度体检、各类津贴、节假日补贴等。

  上岗时间:2011年2月

  欢迎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请将简历投到:
gzygrenshi2009@163.com(投其他邮箱无效,请在邮件标题处标注应聘职位及服务领域,若有多个领域特长的可注明,我们统筹考虑分配到各部上岗。个人简历请务必以附件形式提交,并在简历标题处标注自己的姓名)。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联 系 人:余生 
 
咨询电话:020-83804925;

  机构邮箱:
gzygrenshi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