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家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招聘信息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1
广东人家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简称广东人家社工中心)筹建于2011年9月,于2012年1月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正式成立。成立之初得到了省社工委、省民政厅社工处的大力支持,是广东省率先登记注册的民办非营利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诚聘社工人才。
一、应聘条件:
1.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有社工资格证者优先;
2.认真踏实,协作能力强,沟通能力强,有较强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
3.具有合法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体健康;
二、福利待遇:
1.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编委办签发的《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穗民〔2010〕229号】〔1〕的标准,员工福利含各类节假日津贴及高温补贴等。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视劳动合同期限而定),一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应届生见习期满合格的直接转正;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政策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需缴纳社保、公积金费用个人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3.机构具备完善的奖励、晋升及各项福利制度,薪酬待遇、带薪年假随服务年限递增。定期开展员工活动,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及个人归属感。
4.配合符合条件的社工申请调入广州户籍。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工作内容
(一)天河区、海珠区等中心城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主任/副主任(共3名)
岗位要求:
1.了解和熟悉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要求,思维敏捷,富有创造力,能策划出独特新颖的活动推广方案;
2.具备较强的统筹与执行能力,熟悉机构运营与管理,具备领导才能,沟通协调能力较强,且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3.负责对区域具体项目的开展、协调、实施等进行监管,协调、指导项目社工完成各项目工作任务,并对项目工作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负责对区域团队成员进行综合性管理,积极开发创造条件,提高项目社工的综合能力,宣扬机构理念及文化精神,增强团队成员的协作性,建设和谐高效的社工团队。
工资标准:5000—8000元/月(视个人能力而定)。
(二)天河区、海珠区等中心城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专职社工(共40名)
岗位要求:
主要运用个案、社区、小组社会工作等方法,立足社区,以需求为主导,为社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帮助,开展家庭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等提供专业性服务,同时能积极探索适合本土化的社工发展模式。
工资标准:3500—4000元/月(本科,助理社工师),2500—3300元/月(大专,无社工证)。
四、纳贤方式:
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者,将个人简历连同相关学历证明(学位证、毕业证、社工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身份证的扫描文件发送到:875440855@qq.com(邮件及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可到岗日期)。长期有效。经初审合适者,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并将于收到两个月内销毁。
五、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珠江御景湾A10栋2楼
广东人家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办公电话:020-34148298吴金凤 手机电话13825038340 罗总138029 68921 小罗137190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