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东方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招聘启事
作者:广州市荔湾区东方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东方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时间:2014-02-21
广州市荔湾区东方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招聘启事
本中心简介:
广州市东方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由资深社会工作管理者、知名督导和优秀一线专业社会工作者组成的专业化非营利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因服务发展需要,现招聘社工管理岗(服务部长1名;领域主管多名)和一线社工岗员工多名。
一、 社工管理岗应聘要求:
1、具有社会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或以上社工师资格证;
3、有从事一线社工服务1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4、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熟悉社区服务工作,擅长专业服务拓展,善于与人沟通,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
6、熟悉粤语交流者优先;
7、身体健康。
二、一线社工岗应聘要求:
1、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
2、具有社会工作专科或本科学历;
3、具有社会学、心理学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4、熟悉word、excel及ppt等办公软件的使用、擅长制作电子海报、有手工制作特长和掌握满族、回族语言者优先;
5、有社会工作实务经历者优先;
6、熟练粤语交流者优先;
7、身体健康。
三、以上职位工作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和荔湾区。
四、薪酬待遇: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2、签订劳动合同;
3、提供按照政府指导价并有竞争力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奖励制度;
4、享有五险一金以及法定假期;
5、提供培训基金,员工享有外出培训交流学习机会;
6、员工享有晋升发展机会。
五、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附小一寸近照)发送至gzlwdf@126.com邮箱。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例如“张三+应聘社工管理岗”。合则约见并请携带本人学历或有关资格证明。
六、联系办法:
联 系 人:蒋社工、肖社工,联系电话:81681145
联系时间:周1—周5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周6、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七、截止日期:2014年3月31日
应聘人所提供的资料会予以保密,只作招聘有关职位之用,并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广州市荔湾区东方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