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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1
为研究和实践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宣传和培育专业社会工作理念,推动粤东、粤西、粤北等地的社会工作发展,联合会需一队有社会工作专长的会员参与和支持社会工作培训。为此,我会组建 “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诚邀各单位会员、高校社会工作系教师以及个人会员根据讲师团成员的条件积极参加。
一、征集范围
广东及国内外地区社会工作高等院校、民办社工机构、政府部门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活动的专家。
广东及国内外地区社会工作高等院校、民办社工机构、政府部门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活动的专家。
二、讲师团成员条件
1.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会员;非会员入选讲师团需1名以上会员推荐;
2.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本科毕业同时持有社工师职称;十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持社工师职称者;
3.热衷于社会工作宣传教育事业,具有责任心,能够认真、严谨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前往全省各地宣传及授课工作;
5.具备优秀的表述能力和书写能力,具备培训及教学经验;
三、讲师团成员工作义务
每年能保证10天以上时间(合计)参与广东社会工作的培训相关工作。
四、资格认证及有关权利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由联合会常设机构核准后,提交联合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由联合会颁发广东省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证书,有效期2年;
2.在参与培训讲师团的工作中产生的交通费、吃宿费、工作补贴、外出工作保险费由联合会提供;
3.联合会提供教学知识培训及专业知识提升的培训。
五、申请办法
有意愿参加的人员于2012年2月24日前,填写好《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登记表》,发至联合会邮箱,同时,书面填写并向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寄送《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附件:1.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登记表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