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关于组建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3-07-09
为研究和实践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宣传和培育专业社会工作理念,推动粤东、粤西、粤北等地的社会工作发展,联合会需一队有社会工作专长的会员参与和支持社会工作培训。为此,我会组建 “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诚邀各单位会员、高校社会工作系教师以及个人会员根据讲师团成员的条件积极参加。 一、征集范围 二、讲师团成员条件 (一)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会员;非会员入选讲师团需1名及以上会员推荐; (二)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本科毕业同时持有社工师职称;十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持社工师职称者; (三)热衷于社会工作宣传教育事业,具有责任心,能够认真、严谨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前往全省各地宣传及授课工作; (五)具备优秀的表述能力和书写能力,具备培训及教学经验。 三、讲师团成员工作义务 每年能保证10天以上时间(合计)参与广东社会工作的培训相关工作。 四、资格认证及有关权利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由联合会常设机构核准后,提交联合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由联合会颁发广东省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证书,有效期2年; (二)在参与培训讲师团的工作中产生的交通费、吃宿费、工作补贴、外出工作保险费由联合会提供; (三)联合会提供教学知识培训及专业知识提升的培训。 五、申请办法 有意愿参加的人员请填写好《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登记表》,发至联合会邮箱,同时,书面填写并向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寄送《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附件:1.社会工作培训讲师团登记表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2013年7月9日
广东及国内外地区社会工作高等院校、民办社工机构、政府部门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活动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