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工作服务督导项目督导人员招募
作者: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来源: 时间:2018-02-26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工作服务督导项目
督导人员招募
为落实党中央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民政部关于社区社会服务“三社联动”的工作部署,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宁夏自治区)社会治理创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受宁夏自治区民政厅委托,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将于2018年3月启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工作服务督导项目,组织广东社工督导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督导工作,以提高自治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和社工机构、社工站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管理水平。由于项目服务需要,现面向广大机构招募督导人员,具体如下: 一、督导资质 本项目共招募本土督导20名,要求督导征得机构/工作单位的同意,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社工师 1.在珠三角地区社工机构从事社工实务5年及以上; 2.持有国家中级社工师证; 3.担任过2个及以上社工服务项目负责人; 4.有3年及以上的社工督导经验。 需要提供资料的:法人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机构出示的督导服务证明(附件1)、中级社工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有条件的提供督导资质证明。 (二)高校教师 1.在高校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学; 2.高级讲师或副教授及以上,并具有5 年以上实务工作经验; 3.有2年及以上社工督导经验。 需要提供资料:工作证明、职称证明、督导服务证明(附件1)、个人简历。 二、工作方式及时间 (一)工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AB角工作方式,每名A角督导配备一名B角督导。AB角熟悉项目进展,当A角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前往实地督导时,由B角代为开展服务。督导形式为实地督导与远程督导相结合。 (二)工作时间 实地督导:2018年3月-2019年2月,每两个月前往当地开展督导服务,共六期,每期6天。(含在途时间) 远程督导:每月不少于两小时,每两周至少1次。 三、督导内容 本项目需要对宁夏回族自治区4个厅属福利机构、10个“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38个福彩公益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督导,覆盖自治区各市、县,服务对象涉及“三留守”人员、社区矫正、贫困人口、困境儿童、老年人、志愿者、精神康复人员、“三社联动”人员,以及儿童福利机构等,督导服务项目需要满足自治区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培养,同时需要促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能力建设,为全区督导人才培养提出可行性规划建议,推动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高素质发展。具体如下: 1.对督导项目所在机构开展行政督导、机构顾问/督导工作,每两月1次,每次不少于0.5天,总计不少于4次; 2.对督导项目社工开展团体督导工作,每两月1次,每次不少于0.5,总计不少于6次; 3.对督导项目社工开展实务督导,每两月1次,每次不少于0.5天,总计不少于6次; 4.指导督导项目社工编写社工服务项目案例; 四、福利待遇 1.按照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百名社工督导团标准支付督导服务费; 2.由我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用; 3.购买意外保险; 4.我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餐费及交通补贴。 请符合资质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督导请于2018年3月3日17:30将上文提及资料扫描发送到我会邮箱。 若通过审核,将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 附件:1.督导服务证明 联系人:陈柳茵 020-83322667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实务与督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