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沙区榄核镇社区基金试点项目》督导招募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来源: 时间:2018-08-15
广东省各市社工督导:
联合会在2018年7月启动《南沙区榄核镇社区基金试点项目》,根据项目设置和需求,现招募1名广东督导协助推进此试点项目。合同周期内(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在南沙区榄核镇进行督导的次数12次,每次1天(不含在途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资质
本项目共招募广东本土督导1名,要求督导征得机构/工作单位的同意,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社工师
1.在珠三角地区社工机构从事社工实务5年及以上;
2.持有国家中级社工师证;
3.担任过2个及以上社工服务项目负责人;
4.有3年及以上的社工督导经验。
需要提供资料的:法人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机构出示的督导服务证明(附件1)、中级社工证、毕业证、学位证、人员简历表(附件2),有条件的提供督导资质证明。
(二)高校教师
1.在高校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学;
2.副教授及以上或高级讲师并具有5 年以上实务工作经验
3.有2年及以上的社工督导经验。
需要提供资料:工作证明、职称证明、督导服务证明(附件1)、人员简历表(附件2)。
二、督导形式
实地督导+远程督导
三、督导内容
协助推进南沙区榄核镇社区基金试点项目,为榄核镇社区基金工作人员提供督导,推动榄核镇社区基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等工作。
四、待遇
此项目与服务督导所在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百名社工督导团标准支付督导服务费,总计14400元(税前,含必要的交通及住宿补贴);
请符合资质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督导请于2018年8月24日17:30将上文提及资料扫描发送到邮箱gdsgdudao@163.com。若通过审核,将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联系人:郝雪云 黄文 林杰峰 020-83322667
附件:1.督导服务及参与证明.doc
2.人员简历表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实务与督导中心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