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建立社会服务评估专家人才团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1-21

 

为持守和尊重专业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持守和保护专业社会工作方法的运用,保障社会服务水平和效果的提升.我会拟建立“社会服务评估专家人才团队”(以下简称“评估专家团队”),诚邀各会员、高校社会工作系教师以及资深社会工作者,根据评估专家人才条件积极参加团队,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加入评估团。
 一、邀请范围
  广东省内社会工作师、省内及香港澳门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政府部门从事社会工作的资深官员以及香港资深社工。
 二、评估专家条件
)基本条件
1.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会员;非会员加入需2名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会员推荐;
2.热衷于社会工作事业,具有公益、助人之理念,具有责任心,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3.熟悉社会工作领域或行业的发展状况,熟悉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政策;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研究、督导、评估等工作; 
(二)具体条件
评估专家按来源划分为四类:高等院校类、专业实务类、境外专家类、行政专业类及其他。各类专家除需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各类别的相应具体要求:
 1.高等院校类(同时符合以下两条件)
   1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有造诣;
   2获得社会工作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及相当于同等职称水平者;
 2.专业实务类(符合以下条件其一者)
   1社会工作本科或以上毕业,获得社会工作师职称,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满5年或以上。
   2在社会工作岗位连续工作10年或以上,在本行业中技能突出者,并获得社会工作师职称。
    (3) 获得我会督导认证人士;
    3.境外专家类(符合以下两条件)
   1持有合法的当地注册社工证书;
   2)具有在社会工作及相关服务领域从事满10年以上的实务工作经验;
4.行政专业类及其他(符合以下两条件)
   1熟悉行政管理理论知识,熟悉并掌握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相关法规、政策和执行程序;
   2行政管理副处级或以上级别,在社会工作相关领域连续工作10年或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者;
(3) 会计师职称,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5.其他
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人员,须有三名联合会会员推荐。
 
上述人员根据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候选评估专家资格。
 三、评估专家义务
能保证一定时间参与广东省社会服务的研究、评估及督导工作,承诺专业操守,接受培训和遵守联合会保密协议.
 四、资格认证
经联合会常设机构审核后,提交联合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由联合会颁发广东省社会工作评估专家证书. 纳入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专家人才库管理.有效期3年。
   专家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定期和适时的充实、调整。评估专家每3年进行一次重新审核认证。
 
五、加入团队办法
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联合会审批的方式。
有意愿研究和从事专业服务评估人员,于2012224日前,填写好《社会服务评估专家人才登记表》,发至联合会邮箱,同时,书面填写并向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寄送《社会服务评估专家人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附件1.社会服务专家评估人才登记表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社会服务评估专家人才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b58af75f8623fe4622f1d6c3f58e3eac.doc (53.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