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工、义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12-06

 

深圳市“社工、义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08-10-14 20:20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不仅需要专业社工的力量,还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义工更是推进社会工作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我市现已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义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义工的作用,形成“社工、义工”联动模式,有效地整合社工、义工两种人力资源,实现互动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对推动社会工作有重要意义。
  为此,特制定我市“社工、义工”联动工作方案。
 
一、建立“社工、义工”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由市、区两级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共青团牵头,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义工组织等参加,分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统筹、协调“社工、义工”联动工作,研究解决联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社工、义工”联动的主要方式
  社工作为社会工作的职业队伍,应充分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指导义工开展服务,提升义工的服务水平,形成“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运行机制,实现“社工、义工”联动互补、互动共进。原则上,每一名社工都要固定联系一定数量的义工,共同开展工作。社工所固定联系义工的主要来源。
(一)申请义工
  社工根据工作项目的需要,通过社工所属机构,向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义工组织申请义工服务,充分利用义工组织现有义工资源和社会服务经验。义工组织应根据申请进行项目评估,尽可能提供义工服务。这类义工应由义工组织和社工所属机构共同管理,并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二)招募义工
  当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义工组织的义工资源不能满足社工的服务需要和专业要求时,社工机构可依法注册成为市或区义工联的团体会员,以团体义工单位的名义,根据服务需要面向社会招募新义工,并负责义工的日常管理、专业培训、指导、使用和服务保障。
 
三、配套措施
(一)在市、区义工联设置社工岗位
  在市、区义工联内分别适当设置一定数量的社工岗位,负责义工的组织、管理、培训、监督工作等。该社工岗位所需经费应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
(二)培训提升
  将义工培训纳入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规划。对我市义工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义工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特别是对负有管理义工职能的义工骨干,要根据需要开展重点培训。
(三)激励表彰
  对于义工队伍中有从事社会工作职业意愿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义工,在其通过职业水平考试并经过登记获得专业社工资格后,推荐优先录用为专职社工,以充分发挥其在义工服务中积累的社会服务经验优势。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义工,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