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要理好六个问题——以广东省为例
作者:刘洪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 时间:2015-11-10
刘洪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有些甚至愈演愈烈。社会工作是致力于应对社会转型、社会变迁的一项事业,旨在为社会加一道“安全阀”,对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当前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认识、理论、操作等各层面的原因,出现不少偏差与问题,如机构趋利化、人才行政化、政府购买服务成效难评判等。广东省民政厅针对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六个突出问题,做了一些实践探索和策略开发工作。
正确处理社会工作本土化和专业化的问题
社会工作就其本源来说,是地道的舶来品。从文化根源上看,社会工作起源于社会慈善工作,这与西方信奉基督教,讲究慈善公益的精神相吻合。国内各方人士对社会工作也存在各种不同的认识,如认为我们党做的群众工作就是社会工作,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做的也是社会工作,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就是社会工作者,等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自己独特的省情(区情、市情)、民情以及文化传统,这既会影响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也会影响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进程。要使社会工作在我国落地生根,茁壮成长,就必须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和专业化。
笔者认为,在本土化和专业化方面,要处理好三个问题:一是引智借力,建构本土理论。广东省在引进新加坡、我国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的一些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方法与理论时,特别注意结合本土实际,力求从理论、方法到工作细则、组织管理,都适应本土条件。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实践带来的启示为,只有加强对中国传统文化、本土社会经济基础的研究,找到发展社会工作的传统文化和现实社会支撑,才能进一步夯实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基础。二是实务为本,培养本土人才。只有培养了解本土文化的优秀社工专业人才,外来社会工作理论才能实现本土化,真正转化改进成适宜本土社会形态的理论工具。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有广府、潮汕、客家三大文化,而且广东省各地的经济水平、风俗习惯、语言环境存在很大的地域差异,所以,只有培养出适应广东历史文化背景、了解广东风土人情的本土人才,打造一支了解本土民情、熟悉本土环境的专业社工队伍,才能深入社会问题核心。三是严格标准,开展专业服务。我们现在所推进的社会工作不是广义上的社会工作,而是指专业社会工作,是一种狭义的社会工作,即以利他主义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的社会福利服务活动。因此,在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专业导向,严格专业标准,在社工专业人才的资质认定上也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那就是专职从事社会服务的持证社工。四是回应需求,培养专业人才。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需要有不同的门类,需要不同类型的人才。因此,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要鼓励社工深入开展服务理论、服务技巧和服务方法的研究,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和总结提升,成为该领域理论上的专家、实务上的行家,成为领军人物。
正确处理政府与社工机构的关系问题
广东在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社区体制改革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从而将社会组织的发展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广东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发展迅速,政府与社工机构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但一定程度上也存在政社不分、关系畸形的问题。在将来的工作实践中,一是要界定边际,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促进购买服务目录的完善,切实做到政社分离,权责分明;继续推进社工机构去行政化进程,增强社工机构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提升民办社工机构的内部治理能力,实现社工机构自治;完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行业管理,推进机构诚信自律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二是加强合作,构筑伙伴关系。从理论上讲,社工机构与政府之间是合作关系,但在现实中往往表现为“伙计关系”而不是“伙伴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合作关系。有鉴于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尊重双方的独立法人主体地位,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合作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增强对话与沟通。唯此,才能真正形成政府与社工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三是营造环境,促进作用发挥。必须进一步培育开发专业性的公益市场,培育和扶持更多的基金会,完善税收优惠制度,出台优惠政策,畅通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和慈善资源投入社会工作,构建社会组织内部的循环互动系统,与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形成合力,促进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保证社工机构有用武之地。
正确处理政府购买服务与绩效评价的问题
政府对购买服务的投入与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依旧存在矛盾。截至2013年底,广东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到社会工作事业的资金已达19.8亿元。东莞市、广州市、中山市先后建立了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的体制。东莞市还将社会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在国内首开先河。但政府购买服务投入的增长与服务需求的增长、使用绩效的提高依然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矛盾。为解决这些问题,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加大投入,满足服务需求。随着居民个性化、多元化社会需求的不断增长,政府投入也应该保持同步增长,尤其要形成稳定长效的财政拨付机制和经费增长机制。在西方发达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已确立了公共财政在社会工作经费来源中的主渠道地位,如2010年至2011年政府开支预算中,我国港台地区的社会福利预算都处于第二位,仅次于教育科学文化支出。相比之下,虽然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城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资金总额显著增长,政府财政预算所占比例逐步提高,但是公共财政预算尚未成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更多的地区还是采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服务或者根本还没有开展政府购买社工服务。
第二,要强化评估,提高使用效能。一方面,社工机构的迅速发展适应了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迅速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机构成立时间短、机构管理人才缺乏,社工机构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因此,必须强化评估,提高使用效能。一是要进一步改进和强化评估监管,加快制定和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和流程规范,对考核评估的适用范围、主体、标准、方法、结果评价均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是要建立以公众满意度评价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设定评估方式,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注重日常的过程评估与项目的结果评估,推行服务协议、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表现等监察制度评估。三是要采取预先通知的定期评估、随时进行的突击评估和全方位的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监管的经常化和制度化,通过多主体评价、系统化测量、经常化检查,及时发现并督导社工服务机构改进不足。四是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核与外部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服务项目招投标制度、绩效审计制度、评估探访制度、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推行第三方评审机构独立评估。广东省对金额较大或者专业性强的项目,主要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评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要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根据社会福利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已有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尤其是要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机构的准入标准、流程规范、考核评估实施办法、采购监管实施办法等监管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正确处理社工机构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的问题
近三年来,广东省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呈现快速增长,目前全省已达到553家。社工机构的迅速发展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广东社会服务迅速发展的需要。但另一方面,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短、机构管理人才缺乏,普遍存在管理不够专业、督导不够得力和争取资源能力较弱、项目开拓能力不强的现象,有些甚至出现趋利倾向和逐利行为。随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不断推进,财政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一方面要降低登记准入门槛、提供资金支持、加强能力建设、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外部政策环境,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实现量的稳步增加。另一方面要防患于未然,稳妥管理社工机构,实现质的提高。一是要通过提升民办社工机构的内部治理能力,积极扩大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党组织覆盖面,提高机构整合资源的能力,提高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一线社工的实务能力。二是要通过探索,规范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完善社工机构的资质评定及公开制度,推进机构诚信自律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让机构的运作处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提升机构的公信力。三是要整合社管局力量,与财政、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加强对社工服务机构财务管理规范等方面的检查,确保社工服务机构规范运作,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用到实处。
正确处理社工人才使用与发展的问题
我国开展社会工作实务时间较短,社工职业制度尚不完善,尤其是缺乏明晰的职业晋升渠道与可靠的薪酬保障机制。此外,社工职业吸引力不足、社工人才流动性较大、人才流失率高、实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完善职业制度。现在社工人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职业定位不明、职业角色不清、职业认同度不高、行业前景不够明朗,导致社工看不到自身发展的希望。这些是社工人才使用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尽快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解决。人才是做好社会服务的根本,是发展社工事业的关键,应尽快建立健全社工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建立并完善专职社会工作制度,明确社会工作职业的地位和作用。各地民政部门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将社工专业人才选配到社会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和民政事业单位,积极在单位内部统筹安排专业技术职位职数,给予在岗在编的社工专业人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应出台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对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位的设置原则、适用范围、职位名称等给予明确规定,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增强体制内公益性事业单位社工的稳定性。二是部门联动,完善薪酬体系。很多社工还面临工资待遇低,不能满足其生活需求的困境,因此必须尽快完善薪酬体系,制定薪酬指导价,建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薪酬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社工薪酬指导价位的机制,并将之作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硬性指标。社工服务机构要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职务晋升制度等多项人事制度。三是提高认同,完善保障机制。调查发现,社工行业除了薪酬体系外,更为重要的是保障机制。各地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统筹考虑,指导和监督社工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督促社工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社工社会保障体系,并探索和建立社工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帮助外来社工解决入户、安居、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引导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社会工作职业特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引导社会力量成立社会工作者关爱基金等,更好地解决关系社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此外,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能力提升机制,科学规划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制度和社工培训规划制度,并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善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制度。社工行业组织和机构要建立并完善员工培训机制、督导机制、进修深造机制以及进行组织文化建设。
正确处理区域重点推进与全面发展的问题
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必须正确处理重点推进与全面发展的问题。一是要加强指导,分类科学推进,继续鼓励各地在开展社工服务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在服务的开展上彰显本地特色。二是要坚持先行带后进,协调全面发展。广东民政参照其他领域的对口支援机制,建立了地区社会工作帮扶机制,如深圳市对口支援梅州市、江门市对口支援韶关市等。珠三角地区要在社会工作政策创制、机构引进、人才培养、实务开展等方面为对口支援的粤东西北地区提供切实的支持和帮助。粤东西北地区要积极引进珠三角优秀社工机构到当地开办机构,鼓励、支持本土社工专业人才成立本土社工机构。粤东北、粤西北地区除选派优秀社工和社工机构管理人员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粤港社工合作培养计划外,还要选派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赴珠江三角洲地区进行跟班学习,不断提升本土社工实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作者系广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